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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2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倫多中區華埠警民關系委員會主席黃嚴煥卿(圖)認為,多倫多公車局稽查員執勤時配備警棍和手銬,以及穿著類似警察制服的爭辯是無意義的。因為問題不在於制服及配備,而是在於公車局將稽查員的查票工作,與保安員專責乘客安全及應付突發事故的職位及職責混為壹談,致令乘客不安。她認為稽查及保安是兩件事,最好有明確的分別。
多倫多公車局長期乘客,每日乘搭街車和巴士穿梭市內的黃嚴煥卿稱,公車局聘用稽查員的原意,是多條街車路線讓乘客自行上車自行購票。但實施後發現乘客乘坐“霸王車”情況日增,故派稽查員抽查乘客車票。如發現無票除要補購車票外要罰款。換言之,稽查員的職責應只是負責查票。公車局亦壹直有聘用保安員應付突發事故,或阻止有人在公車上鬧事。所以稽查員與保安員分別負責不同職責。
黃嚴煥卿表示但近年,公車局將保安員工作下放到稽查員身上,隨查車票外,亦要肩負保安工作,所以配備警棍、手銬及穿類似警察制服。
黃嚴煥卿質疑公車局為何在試驗計劃期間,某些路線的稽查員不配備警棍,而不在所有公車路線實施。她認為稽查員如只負責查票,衣著當然應該“親民些”;保安員負責維持秩序,甚至要用適當武力制服鬧事者,穿類似警服配備警棍及手銬是適當及可起阻嚇作用。
華裔乘客:須懂自衛術
公車常客阮先生認為稽查員配備警棍、手銬及穿較嚴肅的制服是無可厚非,令壹些企圖在公車上鬧事的人有所警惕,對乘客可起保護作用。但取決於稽查員是否接受過類似保安員的自衛術,否則可能會增加他們自身及乘客的風險。
阮先生表示據他所知,稽查員配備警棍、手銬,是因曾發生稽查員登車查票時,遭到乘客襲擊,公車局為加強保障稽查員及乘客安全,給予稽查員配備警棍手銬。對於正常的乘客來講,根本沒有問題。因為制服款式如何和有沒有自衛武器,倘並無違規並無任有何關系。他不明白公車局會為這些事在議會展開辯論,是否有點小題大做。公車局不如考慮改善街車在嚴冬時怎樣維持有效運作更好。
阮先生對稽查員配備警棍手銬沒有異議。但問題在於稽查員在配備這些防衛裝備時,公車局有沒有提供適當自衛術訓練。如果有訓練當然沒問題。但如果沒有就可能會增加乘客及稽查員的人身安全問題。因為可能在稽查員與鬧事者對峙或糾纏時,被對方搶走警棍或手銬,情況會變得更壞,甚至壹發不可收拾傷及無辜。本報記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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