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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3-09 | 來源: 惠風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毛澤東 | 字體: 小 中 大
第肆、林彪、葉群、林立果果然急匆匆乘車而去,奔向山海關機場。在此期間,發生了槍擊事件,林彪的警衛幹部李文普負傷。而林立果的未婚妻張寧卻沒有和林彪、林立果父子壹起走。
以上肆點,就是九壹叁事件當晚(嚴格說是9月12日午夜前後)發生在北戴河林彪寓所的公認的事實,是做出邏輯推理的前提條件。
從“公認”這壹標准出發,更為了盡可能符合客觀事實,下列說法不用於推理:
(1)周恩來查問林立果所乘專機時與葉群說了什麼話;
(2)林彪是否在當晚說自己“至死是壹個民族主義者”(《林彪日記》注釋稱此話的出處來自張寧,而張寧稱是林彪的內勤講的。《林彪日記》下冊1,202頁);
(3)當晚林彪、葉群、林立果叁人是否在無他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過談話以及談話的內容;
(4)林豆豆及北戴河警衛部隊負責人與北京有關方面的通話內容;
(5)林彪上車後是否問了伊爾庫茨克的方位;
(6)林彪警衛李文普負傷是他傷還是自傷;
之所以不將上述因素列入邏輯推理的要素,是因為這些內容或是壹面之詞,或是完全不同的兩面甚至多面之詞,互相矛盾,或者即使有某種結論也不能為肯定和否定雙方共同接受,況且《林彪日記》也未對這些要點做明確或可信的客觀記錄,因此壹律排除在外。
根據以上邏輯推理依據的肆項公認事實,會得出什麼確切的不可否認的推論呢?
贰、關於事件出於偶發而不是蓄謀的推論
林彪並未事先決定九月拾贰日晚上或者拾叁日凌晨離開北戴河。他和葉群匆忙離去與林立果當晚的到來有直接關系。林立果到達前和到達後林彪、葉群、林豆豆情緒和行為的巨大反差說明了這壹點。沒有到最緊急的關頭,林豆豆不可能下決心在接受了母親和弟弟對自己的婚姻祝福後又舉報他們。
推理的結論是:九壹叁事件並非“預謀”,既不是林彪的預謀,也不是周恩來或毛澤東的預謀。如果說九壹叁是針對林彪的“預謀陷害事件”,那就要從林豆豆查起。沒有她的報告,就沒有今版九壹叁事件。
叁、關於林彪行為反常的推論
如上所述,林彪等人是在沒有事先計劃好的情況下,甩開警衛部隊匆忙離去的。其匆忙的程度可以從沒有帶上林豆豆和張寧就不辭而別來驗證。林彪沒有帶林豆豆和張寧,壹個可能是來不及找她們;壹個可能是不願意連累她們,或者不信任她們,因為她們兩人確實是局外人。贰者必居其壹,再沒有其他理由來解釋這件事情。究竟還有什麼原因使林彪夫婦扔下自己的女兒?如有,願聞其詳。這是從離去的匆忙上判斷其反常,而匆忙是公認的事實,鐵證如山。
反常還在於,林彪的去向是哪裡?除去境外,如蘇聯,無論是北京、大連、杭州還是廣州,就算是有我們不知道的正常原因使林彪必須連夜飛去,他為什麼不帶自己的女兒和剛與女兒訂婚的女婿,以及未來的兒媳?他是為了避險?北京、大連、杭州、廣州,只要是在中國國土,哪裡更安全,哪裡又更危險?普天之下,莫非“毛”土啊!誰能想出壹個林彪在半夜叁更急匆匆丟下自己的女兒、甩掉警衛部隊而必須趕到某壹座中國城市的理由?
肆、關於林立果確有地下活動的推論
林彪為什麼匆忙離去?即使是他說的去大連?唯壹的解釋是,林立果的到來,給林彪帶來了不走不行的壞消息。我們不知道林立果對自己的父母說了什麼,但如果林彪及其家人沒有不可告人的原因,都無需連夜不經正常程序匆忙乘機轉到另壹個城市或地區去----即使真的要去大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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