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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3-10 | 來源: 張芷沐博客 | 有6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菲黃岩島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文章認為,在中菲有無可能聯合開發能源的問題上,高利茲有自身的看法,他認為聯合開發應當在兩個幾乎平等的國家間進行。由於這是壹個商業關系,在碰到糾紛時,雙方都要尊重仲裁的結果,法庭的判決。如果這是殼牌石油公司,我們可以通過仲裁來談,殼牌也會尊重仲裁結果。但中國會嗎?我認為不會,因此我們為什麼要和壹個不遵守國際商業法的國家進行聯合開發?
菲律賓最大的讓步可能就是聯合開發,如果要聯合開發,就要遵守國際商業規則,不幹政治,沒有軍事,比如和英國石油或者雪佛龍。但若和中海油和中國海軍,那就不是壹個很好的談判。中國的商業法律很特殊。若我們和雪佛龍談判,壹旦碰到問題,我們就可以去那裡的法庭上告,我們可以通過美國媒體說,這家公司對我們不公平,然後或許某位參議員會站在我們這壹邊。但若我們和中國的公司發生爭端,比如中海油,我們去哪裡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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