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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3-18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菲佣告华裔雇主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本报记者报道
一个菲佣向卑诗人权审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指控她遭到男雇主剥削与性骚扰,聆讯周二继续进行。女事主在庭上表示,每次嗅到润肤液都回想起男雇主的兽行;但雇主反控菲佣说谎,强调警方没有控告他。
2013年7月,案中菲佣随香港雇主一家四口抵达列治文,她指称,在香港就遭男雇主性骚扰,抵加後,男雇主趁家人不在,要她以润肤液搓揉下体。她还必须从清晨工作至深夜,於是在2013年8月份逃走,随後报警,并入住一处收容中心,并向卑诗人权审裁处投诉。
卑诗人权审裁处周二进行第二天聆讯,基於保护私隐,菲佣、香港男雇主与两个证人的姓名,都被「禁止报道」(Publication Ban)。菲佣与其代表律师康西诺(Devyn Cousineau)一同出席;而人在香港的男雇主,透过Skype视频聆讯,并向菲佣及收容中心经理与辅导员2个证人提问。
嗅到润肤液 想起雇主兽行
菲佣周二陈述说,自己每月工资3,740港元,抵加六周期间,曾领过工资约179加元现金。而且,就算是放假的日子,也要先煮饭及打扫後才能出外,晚上返家继续工作。她说:「每当嗅到润肤液,就想起男雇主把润肤液放在我手中,要我搓揉他的下体,每当梦见男雇主一家人,心中深感恐惧。」
男雇主随後对菲佣进行交叉质问,他说:「自己同情菲佣,才尽可能要帮她」但菲佣回答说:「当你承认所作所为,就是帮助了我」。此时,审裁官麦克里(Catherine McCreary)要求男雇主必须提出问题,不可陈述声明。
男雇主质问为何不逃走
男雇主於是质问,既然菲佣深感恐惧,为何跟着他来到加国?在小小的住宅单位里面,受性骚扰为何不发声?或为何不逃走?菲佣回答说,自己有一对女儿,雇主承诺到加国後,会有美好未来,又说男雇主多次要求不得向人张扬。况且就算房屋小,依旧可以兽性大发,於是,她最终趁机逃走。
收容中心经理与辅导员先後接受交叉盘问,女经理说,一位皇家骑警人口贩卖组女警官,把菲佣介绍到收容中心,她发现菲佣有营养不良与睡眠不足的问题,逃走时,连眼镜也没带,身上没钱也没护照。男雇主又质疑,大家只听从菲佣一面之词,本地警方也没控告他。
本案周三将会继续进行全案第3天聆讯,会有3个男雇主的证人作证,男雇主也继续透过视频出席,全程都有广府话与菲律宾他加洛语(Tagalog)传译。本报记者张耀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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