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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03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菲傭告華裔雇主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張耀仁報道
壹對香港夫婦2013年舉家肆口帶著壹個菲傭來到本地,菲傭6周後逃走,投訴遭雇主夫婦歧視、性騷擾及勞工剝削。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簡稱BCHRT)周叁判決菲傭勝訴,並因尊嚴受損,雇主夫婦須賠償5萬元,再加上欠薪5,866.89元。有華裔律師表示,若不賠償,原訴人可入稟法院追討(詳另文)。
香港合約未達到卑詩標准
BCHRT審裁官麥克裡(Catherine McCreary)在判決書指出,女雇主未曾作證,考量菲傭與男雇主提出的證據後,發現當進行交叉盤問時,男雇主僅向菲傭提出3個問題,又沒有質問關於性侵害的指控,因此認定菲傭遭性侵害的證據毋庸置疑。
麥克裡又指,女雇主會嘲笑菲傭外貌,經常對菲傭吼叫並以言辭辱罵。因菲傭來自菲律賓,又是有2個孩子的母親,加上膚色、種族、性別與年齡等因素,因此遭到雇主歧視。她還以傲慢形容男雇主的態度,並說男雇主看似對菲傭的逃走感到憤怒。
另外,判決書強調菲傭與雇主在香港簽訂的工作合約,不但未達到卑詩《就業標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最低標准,其內容還有剝削與歧視成分。其中,麥克裡以虛擬奴隸形容菲傭處境,認定她隨時必須工作,還經常面對女雇主的羞辱與扣薪恫嚇。
麥克裡還發現雇主有報復意圖,因菲傭提出投訴後,雇主從香港發律師信,表示不排除在香港對菲傭提出訴訟。
最終麥克裡裁定,菲傭因尊嚴受創,在收容中心還被發現長期營養不良,加上有心理輔導員作證菲傭的心理創傷嚴重,因此核准5萬元索償要求。BCHRT過往的最高賠償金額是7.5萬元。
關於求償積欠薪資方面,以本省最低時薪10.25元計算,超時工作以1.5倍與2倍計算,共計約工作39天,需支付5,866.89元欠薪,還須從2013年8月菲傭逃走當天至今計算利息。5萬元的賠償也必須從判決日當天開始計算利息,直至付清為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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