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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03 | 來源: 法廣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最高檢給周永康提出了叁個罪名,比中紀委此前提出來的伍點要少,而且也不太像兩會時候最高檢官員所說的周在進行“非法組織活動”,用民間通俗的說法是“企圖政變”。似乎周案最後還是要往貪腐案上壓,但有壹個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明鏡』總編輯何頻的解讀是,周永康被抓的根本原因仍是“政治性犯罪”。
何頻認為,中紀委和最高法院報告所提出的兩點之所以沒有在起訴書上表現出來,即使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在起訴書裡體現出來,理由非常簡單,中紀委是從黨的紀律的角度出發,所以與多人通奸屬於紀檢范圍,但在司法意義上來講,沒有辦法認定通奸是壹個通奸罪。中國刑法裡沒有壹個通奸罪。但實際上這個和他的行賄受賄也是有關聯的,因為他要進行權色交易。所以在受賄的罪名的審理過程中間,可能會涉及到通奸這個問題。這不是因為他的問題縮小了,而是壹個涉及司法,壹個涉及黨紀。兩個是不同性質的問題。
何頻進而認為,政治性的犯罪,所謂非組織活動,也就是民間所說的政變 ;這其實是周永康被追查被抓起來的根本原因。但這樣壹個根本原因是不能拿到法院去審理的。理由很簡單,壹審理的話,壹半以上,或者更多的政治局常委都會被卷入到裡面來。因為周永康的問題不只是他個人道德品質敗壞的問題,更主要的這個制度造成了周永康,造成了徐才厚,制度造成了壹大批的貪官。中共在現在還沒有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准備之下,就想回避這些人走上犯罪的根本原因:這個制度培養了這壹批胡作非為的官員。但是他不進行政治改革,就不會觸及到政治本身。他們回避問題,不願意大面積地涉及到中共現在在台上的領導人和已經退休的這些政治元老。他們不敢這樣做,這樣做的話,就會使他的政權顛覆了。整個中共體制就會發生大動蕩,出現毀滅性的變化。所以他們就把這個事情故意縮小。比如薄熙來,令計劃,徐才厚的問題,非常明顯是政治權力斗爭的壹個失敗者的結果。但是當局沒辦法在司法的框架中去起訴他們。壹旦起訴,這樣的事情要不要進行公開審理,壹旦公開審理,那就會牽扯到江澤民,會牽扯到曾慶紅。甚至會牽扯到現在的當權者。因為周永康不是壹般人物,他曾經跟他們壹起,在非常秘密的地方開會,秘密地決定了這個國家的命運,所以他掌握了這些人大量的事情,而這些人又有幾個能夠跟他沒有關系呢?所以他們要回避所謂的政黨活動,所謂的政變活動,所謂的非組織活動,所謂的朋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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