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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06 | 來源: 看中國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周永康被提起公訴,引發輿論諸多方面的討論。《看中國》就外界關注的周永康案的相關問題,采訪趙紫陽前秘書鮑彤先生。
記者:4月3號,周永康案突然被移交到天津檢方提起公訴,在海內外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就人們普遍關注的幾個問題,請您談談您的看法。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天津檢察機關對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提起公訴”。這和去年12月份中共官方新華網公布的六宗罪差距很大,而且在前幾天,也有報導說周永康“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等等,這次都沒有提,您對這種變化怎麼看呢?
鮑彤:我想大概是,那叁宗罪不能成立,或者說那叁宗罪不能公布,恐怕只能這兩種情況吧。兩者必占其壹,壹個就是原來搞錯了,不能成立,壹個是原來搞對了,但是現在不能公布,說不出口,不好意思說,因此把它抹掉了。
記者:為什麼不能公布呢?
鮑彤:經常有黨的機密,國際機密不能公布的。如果可以公布,他為什麼不公布呢?它現在把六宗說成叁宗,那麼就是說另外叁宗不能公布了。
記者:周永康4月3號被公布之後,有很多法律界人士認為,周永康最快會在5-6月份開庭,按照慣例,您對此持什麼態度?
鮑彤:根據我了解的情況呢,法律是有規定期限的,但是法律在法律規定期限以外,拖下去也是很常見的,延期也是常有的,依法延期或者是法外再延期這種情況都是有的,我知道的是這個情況。
所以要依法治國,要是過去都是很依法的,不必說依法治國了。就是因為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常是不遵守的,所以要依法治國,如果都遵守那還依法治國幹嘛呀?不必了,我就是說不必強調了,所以強調就是因為經常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發生。
記者:香港《前哨》雜志報導,去年8月下旬曾報,癌症晚期的徐才厚在醫院昏迷多日被搶救過來後,甘願認罪。得知徐認罪的消息後,周永康也低頭認罪,並供出曾慶紅。您覺得周永康招的會有哪些人和事呢?
鮑彤:我想這麼個事情,就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在法院判定有罪以前,都不能認定有罪,因此我想這個由司法部門來公布這些消息我覺得都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在沒有判罪以前,你怎麼知道他壹定有罪呢?在不能肯定他壹定有罪的時候,你怎麼能說他壹定是這叁個罪呢?要說清楚只有等到法院判罪以後才能說清楚。
根據中國的法律,有罪沒有罪不是紀委說了算,不是公安局說了算,不是檢察院說了算,也就是說,不是國家公訴人說了算,最後要由法院說了算,因此在法院沒有說以前,別人說的都不算數,這是中國的法律規定,我想依法治國這壹條應該遵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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