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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4-06 | News by: 看中国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薄熙来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记者:外界传说周永康罪大恶极,做了很多坏事,包括所查出来的贪污腐败等等这些事件足以够判死刑的,那么按照中共党内的一些惯例,您觉得周永康很有可能获得什么样的一个刑罚?
鲍彤:如果是按照新的公布的这三项罪来看呢,我想恐怕比薄熙来最后认定的罪要重,因此它判刑大概不会比薄熙来轻,而很可能比薄熙来更重,大概是这么个情况。
记者:按照正常来讲,周永康在关押期间,审讯的时候,会谈到他所涉及的人或事,那么外界普遍传说周永康的后台是江泽民和曾庆红,您对此持什么样的看法呢?
鲍彤:我想他不会没有支持的人,但是到底谁支持的我说不清楚,不了解这个情况。
如果他没有人支持,他怎么会上来呢,因为中共的大官没有一个是选举的。都是更大的官把他提拔起来的,所以中共的官叫做选拔不叫选举,如果叫选举那是假的,选举是演戏。所以周永康不是下边的人把他举上去的,是上边的人把他拔上去的,也就是说当时比周永康权利更高的人把他拔上去的,我相信这一点,因为这个词不是别人创造的,是中共固有的词汇,就叫选拔干部。
记者:在3月18号,中共白皮书披露说周永康、薄熙来等人“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这种“非组织政治活动”,它应该不是一个轻的罪名吧?
鲍彤:“非组织政治活动”,这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如果倒退二十年三十年,那就叫做“篡党夺权”,就叫做夺取党的最高权力。后来一般都用“篡党夺权”这个词,现在这样的话不大说了,因为“篡党夺权”算一个什么罪呀说不清楚,为什么你可以“篡党”我不能“篡党”,只准你“篡党”不准我“篡党”,因为这个话在“庐山会议”上被说了以后,说的很臭,所以不大好用这个词,所以现在就叫做非组织政治活动,可能是这意思。非组织政治活动,除了这个过去原有“篡党夺权”这个意思以外,是不是还有别的意思,那我不清楚,不知道不敢乱说。
记者:还有前几天,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向媒体曝光,说周永康涉嫌器官移植的黑幕,那么这些都没有提,如果要对谁谁谁提起公诉,是不是应该对他所有涉嫌的犯罪,都应该说出来,可能涉及什么什么,然后提起公诉。那为什么有的谈有的不谈呢?
鲍彤:如果在审判过程当中,不提这个器官移植,或者审判以后,不说这些事。那么我们就知道这件事情因为不好意思说,因为不能公布于众,不便说,因为说出来太难听,太可怕,所以就隐瞒掉了,所以就向国内的公众跟国外的公众隐瞒了。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那是很不好的,但是我想,这里边有这么个问题,就是如果有这样的事情,那么我想法院应该明确的表态,这是不是罪,是功还是罪,是为国家增加了GDP,还是对人类犯了罪,我想法院应该做出这样的判决。
如果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想法院应该辟谣,应该把卫生部部长抓起来,说他造谣,我看这个问题,没什么可以含煳过去的,要么卫生部部长造谣,那么法院应该有态度,要么卫生部部长讲的是真话,那么对周永康的事情必须做出判决,是不是反人类罪,我看法院应该在这个事情上明确的表态,向全世界表态,这是第一。
第二,把全部罪推到周永康一个人身上去,我认为是不公道的,如果任何一个人就可以决定这么些问题,那么中共的司法制度那就实际上是纸煳的,一个人就能干出这样的事来?一个人就能做出别人都管不了这个事?法院到哪去了?检察院到哪去了?人大到哪去了?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到哪去了?把这么大的事情说成是一个人的事情,符合实际情况吗?难道这件事情如果是周永康自己一个人干的,难道不是中共的现行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产物吗?-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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