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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06 | 來源: 看中國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記者:外界傳說周永康罪大惡極,做了很多壞事,包括所查出來的貪污腐敗等等這些事件足以夠判死刑的,那麼按照中共黨內的壹些慣例,您覺得周永康很有可能獲得什麼樣的壹個刑罰?
鮑彤:如果是按照新的公布的這叁項罪來看呢,我想恐怕比薄熙來最後認定的罪要重,因此它判刑大概不會比薄熙來輕,而很可能比薄熙來更重,大概是這麼個情況。
記者:按照正常來講,周永康在關押期間,審訊的時候,會談到他所涉及的人或事,那麼外界普遍傳說周永康的後台是江澤民和曾慶紅,您對此持什麼樣的看法呢?
鮑彤:我想他不會沒有支持的人,但是到底誰支持的我說不清楚,不了解這個情況。
如果他沒有人支持,他怎麼會上來呢,因為中共的大官沒有壹個是選舉的。都是更大的官把他提拔起來的,所以中共的官叫做選拔不叫選舉,如果叫選舉那是假的,選舉是演戲。所以周永康不是下邊的人把他舉上去的,是上邊的人把他拔上去的,也就是說當時比周永康權利更高的人把他拔上去的,我相信這壹點,因為這個詞不是別人創造的,是中共固有的詞匯,就叫選拔幹部。
記者:在3月18號,中共白皮書披露說周永康、薄熙來等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這種“非組織政治活動”,它應該不是壹個輕的罪名吧?
鮑彤:“非組織政治活動”,這是壹個比較新的名詞,如果倒退贰拾年叁拾年,那就叫做“篡黨奪權”,就叫做奪取黨的最高權力。後來壹般都用“篡黨奪權”這個詞,現在這樣的話不大說了,因為“篡黨奪權”算壹個什麼罪呀說不清楚,為什麼你可以“篡黨”我不能“篡黨”,只准你“篡黨”不准我“篡黨”,因為這個話在“廬山會議”上被說了以後,說的很臭,所以不大好用這個詞,所以現在就叫做非組織政治活動,可能是這意思。非組織政治活動,除了這個過去原有“篡黨奪權”這個意思以外,是不是還有別的意思,那我不清楚,不知道不敢亂說。
記者:還有前幾天,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向媒體曝光,說周永康涉嫌器官移植的黑幕,那麼這些都沒有提,如果要對誰誰誰提起公訴,是不是應該對他所有涉嫌的犯罪,都應該說出來,可能涉及什麼什麼,然後提起公訴。那為什麼有的談有的不談呢?
鮑彤:如果在審判過程當中,不提這個器官移植,或者審判以後,不說這些事。那麼我們就知道這件事情因為不好意思說,因為不能公布於眾,不便說,因為說出來太難聽,太可怕,所以就隱瞞掉了,所以就向國內的公眾跟國外的公眾隱瞞了。
如果有這樣的情況,那是很不好的,但是我想,這裡邊有這麼個問題,就是如果有這樣的事情,那麼我想法院應該明確的表態,這是不是罪,是功還是罪,是為國家增加了GDP,還是對人類犯了罪,我想法院應該做出這樣的判決。
如果沒有這樣的事情,我想法院應該辟謠,應該把衛生部部長抓起來,說他造謠,我看這個問題,沒什麼可以含煳過去的,要麼衛生部部長造謠,那麼法院應該有態度,要麼衛生部部長講的是真話,那麼對周永康的事情必須做出判決,是不是反人類罪,我看法院應該在這個事情上明確的表態,向全世界表態,這是第壹。
第贰,把全部罪推到周永康壹個人身上去,我認為是不公道的,如果任何壹個人就可以決定這麼些問題,那麼中共的司法制度那就實際上是紙煳的,壹個人就能幹出這樣的事來?壹個人就能做出別人都管不了這個事?法院到哪去了?檢察院到哪去了?人大到哪去了?領導壹切的中國共產黨到哪去了?把這麼大的事情說成是壹個人的事情,符合實際情況嗎?難道這件事情如果是周永康自己壹個人幹的,難道不是中共的現行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的產物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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