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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2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伍裁定,卑詩省法語學童有權享有與英語學生同等的教育設施。省教育廳長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稍後表示,將會檢討如何配合法語學生的需要。
高院周伍以7對0的壹致票數裁定,推翻卑詩上訴庭的裁決,並且把訴訟發還卑詩最高法院審理。
2010年,溫市壹間法語小學的家長入稟法院,不滿學校提供的學習環境,遠及不上英語學校,包括:學校面積狹小,以及洗手間和圖書館的空間不足。
法語家長協會形容為重大勝利
法語家長協會的代表律師羅利(Nicolas Rouleau)指出,加國高院的裁定,支持2012年卑詩高院的壹項裁決,即省政府抵觸了憲法賦予法語學生的權利。
他補充說,訴訟糾纏了5年,對於他的當事人來說,這無疑是爭取平等的壹次重大勝利。
省上訴庭壹度駁回卑詩高院的上述裁決,同意省府提出的論據,即原審法官未有考慮到政府在改善學校設施時,可能須要負擔的成本問題。
可是,加國高院周伍在判詞中指出,憲法重視的並非政府開支多少問題,而是給予學生的教育質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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