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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2-08 | 来源: 万维读者网 | 有4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留学签证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一位首席法官的儿子左仁昆(Ren Kun Zuo,译音),申请来加作密集式修读英文一年,然后准备到卑诗大学修读新闻系和商管硕士,毕业后会回国推广体育。但他的签证申请却被移民官否决,理由是在中国有很多英语课程,用不着到加拿大,移民官怀疑他来加是为了移民。
据星岛日报消息,当事人不服上诉至联邦法庭,结果法官严斥移民官否决申请的逻辑,指他主观武断,未有考虑到申请人的家庭背景,回国有更佳发展。
左仁昆去年3月申请签证,但移民官认为申请人家庭只有约8万加元储蓄,用了约3万元给他留学,这投资不合理,推断他是贪图加国的经济机会和生活水平,想藉词留下。移民官更指出,以中国现有的英语课程更便宜、更適合,用不著来加进修英语。再者,移民官又认为要出示大学有条件取录信,他的进修计划才算有根有据,而非信口雌黄。
但法官认为,大学已取录他进修一年英语,足够条件让他取得签证,不用申请人取得日后的大学硕士课程的有条件取录信。
移民官认为投资一大笔钱学英语不划算,但法官不同意这是决定性的理由,因为人们选择教育课程,並非单凭价钱,如果按此推论,则大部分留学申请可以否决掉。法官认为该移民官无视学英语的环境,不是中国可以提供,就算当地有西人教授。法官甚至说,移民官不用越俎代庖,武断一个人如何使用金钱去改善自己,这纯然主观而非理性的观察。
移民官推论申请人贪慕加国高生活水平和经济机会,法官认为不合理,因为申请人在中国生活优裕,不乏机会,社交网络广阔,留下加国的诱因很少。
最后,法官认为移民官未有慎重考虑申请人在中国的联繫有多强,例如他在中国的女友,和他有志在山东推动篮球活动等。
法官在判词中列出四点理由,表明足以推翻移民官决定,要求把案件发还由另一官员重新处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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