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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06 | 來源: 談海 | 有9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程慕陽 | 字體: 小 中 大
程慕陽這些年在溫哥華活的很逍遙,在美加的生意也做得風生水起,不過在被媒體揭穿身份後短短壹周時間裡,他便從“模范移民”的光環中被打回原形。
隨著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確認程慕陽即紅色通緝令上的追逃對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難民資格申請被拒,於是不少人覺得程慕陽被遣返指日可待。可以預見最後的結果,但這個過程會相當漫長,只要程慕陽請得起律師,他就可以利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賴下去,而程慕陽恰恰就是個身家過億的富豪,錢對他來說不是問題。

程慕陽
據《明報》報道,對於中國通緝的外逃嫌犯程慕陽,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有效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當年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後還是將他遣返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5月2日程慕陽委托律師發表公開信,第壹次公開承認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否認自己犯罪,程慕陽公開信裡稱自己系合法移民和開公司,沒有在中國犯下任何罪行,既沒有逃跑也沒有躲藏,不是什麼逃犯。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文件顯示,溫哥華Michael Ching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份的申請。加拿大廣播公司隨後(CBC)援引IRB的消息,證實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陽。
賴昌星就是樣板
加拿大司法程序運轉緩慢這是不爭的事實,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復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1999年入境的賴昌星2005年難民申請被拒,同年進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間並沒有簽署雙邊引渡協定,以目前程慕陽尚未進入遣返“循環”的狀況看,“程序”恐要走壹段時間。
不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針對程慕陽的遣返程序未啟動,程慕陽狀告加拿大移民部的法律訴訟程序卻啟動了,第壹次開庭時間正是今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壹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陽可借此將原本就已經很冗長的“遣返倒計時”再弄長壹截。
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接受中國媒體采訪時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壹套有效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從那時起,雙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後3年我們向中國遣返了大量逃犯。我希望我們的合作發出明確的訊息,加拿大不歡迎逃犯和腐敗分子。”
狀告移民部要求賠償175萬
盡管來加拿大多年,但程慕陽並未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多年來他與加拿大移民部陷入訴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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