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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08 | 來源: 越百驀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計劃生育 | 字體: 小 中 大
“當年只生壹個好,如今誰為我養老?”,當這幅帶有控訴性質的標語出現在國家計生委員會門口時,預示著在中國推行了叁拾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正在面臨其導致的又壹惡果,也再次說明,如果只是口號喊得響,喊得好,卻不實際落實的話,很多政策其實只會淪為壹紙空談。

觸目驚心的計劃生育標語
2015年5月5日,上千個中國社會上的失獨者來到北京,聚集在國家衛計委門前,要求國家實現曾經對他們許諾的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的承諾。然而不幸的是,還不到中午,現場大部分的失獨者就被警察所驅散,甚至還有人因此被抓走。
失獨家庭,這是中國社會上壹個非常獨特的現象。失獨者在社會上主要是指那些在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下只生有壹個孩子,卻又不幸失去了這唯壹壹個子女的家庭。其中的大多數失獨者已經到了生育的高齡期,不太可能重新生育壹個孩子,所以這類家庭從此後只能獨自承受沒有後代這壹對他們來說過於高昂的代價。
說到失獨者,就不得不提起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始於上世紀柒拾年代,提倡壹對夫婦只生育壹個孩子,到了八拾年代初期,這項政策逐漸由原來的單純鼓勵提倡轉變成強制實施。在那個晦暗的時代,已經生育過壹個孩子的父母會被要求結扎,就算是已經懷孕的婦女也會被要求強制打胎,而據有關當事人的說法,很多婦女懷孕柒八個月仍會被強制墮胎。執意生養贰胎的家庭,輕則丟掉國家分配的工作,重則被罰款罰的傾家蕩產,連生活都難以為繼,更別說還要養育剛出生幼兒,以及為處在哺乳期的婦女調養身體。分布在全中國各地的計劃生育委員會成了許多普通家庭的夢魘,他們往往氣勢洶洶前來,不是奪走你尚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就是來罰款,這對並不富裕的中國普通家庭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
人類繁衍後代,這本是天賦人權,自然而然的行為,無論是選擇生養幾個子女,或是選擇不生養子女,是作為人最基本的權利,但是生育竟能夠被國家政策所要求、強制、壟斷,這在世界范圍內都可謂壹種奇觀。當筆者身在英國的時候,當地人就對中國極大比例的獨生子女感到非常奇怪,當聽說這是因為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時,他們紛紛感到不可思議和不可理喻,生孩子這種事怎麼能強迫呢?但它偏偏在中國發生了,而且壹貫徹就是叁拾年。
計劃生育叁拾年後,它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勞動力不足、社會老齡化嚴重、男女比例失調等問題壹壹浮出水面,預示著人為強行違背自然規律必將會承受相應的代價。但是這些還只是社會層面的問題,尚可通過壹系列補救措施加以調節,只是這樣國策卻深深傷害了壹批失獨者,使得中年喪子的悲劇由於人為因素平添了壹層無可奈何的哀傷。
“計劃生育,斷子絕孫”、“計劃生育國策的受害者”、“當年只生壹個好,如今誰為我養老?”這樣的標語生生撕裂著群眾與政府的關系,而當這些失獨者來到國家計生委門前要求壹個公道時,當局不但不想方設法彌補,而是依舊派出警察驅散乃至抓捕群眾,封鎖消息,不得不說讓人感到寒心。
“生壹個就夠了,以後孩子有問題單位管,養老有國家”,“只生壹個好,國家來養老”……當年這些動聽的口號還猶言在耳,但是口號卻永遠停留在了口號的階段,誰也看不到實現的那天。中國父母把子女事看的比天大,其中壹個原因就是要“養兒防老”,子女是中國父母希望之所牽系,保障之所牽系,壹旦壹個家庭失去了唯壹壹個子女,這對於許多中國父母而言幾乎等於滅頂之災,滅門之禍。
獨生子女意外身亡所導致的“無後家庭”、“空巢家庭”將作為中國的壹個社會問題長期存在。雖然國家對這類計劃生育家庭出台了特別扶助制度(2013年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金標准: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但是這種類似於農村低保的扶助金對失獨家庭而言不啻為杯水車薪,與當年超生家庭繳納的巨額罰款更是不成比例。甚至於,在官方的語境中根本沒有“失獨家庭”這壹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痛不癢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無視或淡化了計劃生育政策對這些家庭現狀所要承擔的責任。
中國內地的失獨家庭目前已超過百萬,這些慘遭喪子之痛的父母大多經歷過上世紀50年代的經濟困難、60年代的“文革”浩劫、70年代的上山下鄉、80年代的壹胎限制和90年代的分流下崗,而在他們已經人過中年之後,卻發現自己終究要煢煢孤苦,孩子無法指望、國家指望不上,遠離主流社會,變成了真正的老無所依、老無所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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