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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5-13 | News by: 《环球人物》 | 有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程慕阳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环球人物》:这些风险点该如何应对?
彭新林:首先,我国相关主管机关应尽可能向加方提供程慕阳真实身份方面的材料,以证明他的确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时存在违法行为或提供了虚假材料。至于死刑犯不遣返的问题,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代表中国政 府做出不判处死刑的量 刑承诺 ,比如降格处理, 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认为,这种量刑承诺会对国内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产生变相激励作用,觉得“捞了就跑,跑了就了”。但我觉得,这是通过国际合作途径缉捕境外在逃犯的必要条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从个人角度看,做出量刑承诺总好过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从总体上看,这种做法维护了我国的司法主权,让犯罪嫌疑人知道,境外不等于法外。
《环球人物》:4年前从加拿大被遣返回国的赖昌星,遣返程序耗时6年之久。具体到程慕阳案,您觉得 可能需要多长时间?
彭新林:在遣返准备阶段,遣返前风险评估、两国主管机关协商等都需要很长时间。即便遣返程序正式启动,只要当事人有财力 、 精力反复申诉,依照加拿大运转缓慢的司法程序 ,通常会进入俗称的 “法律死循环”,所以时间周期会比较长,大概需要好几年。 从这一点上说,目前的境外追逃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
《环球人物》: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成本是否也十分可观?
彭新林:根据公安部20 06年2月给出的数据,一般刑事案件追逃的人力、物力成本至少在1万元左右,稍大的则可能突破数百万元。 相比之下 ,境外追逃因涉 及公务往返、证人出庭、调查取证等众多程序,成本更加可观。就我目前掌握的数据,追缉一名跑到东南亚邻国的贪官就要10万美元,追缉逃到欧美的贪官甚至需要几百万美元。
《环球人物》:为保证境外追逃顺利进行,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
彭新林:中国目前只有一部引渡法,但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实践的发展,遣返、劝返等都急需法律依据。今年,我国会重点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另外,可在国家层面成立一只跨部门的境外追逃特别侦查队伍,增强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能力。只有各种制度相互配合,才能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嫌疑人在国外的生存空间 ,彻底切断他们的退路。-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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