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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5-16 | News by: 加西网 | 有18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程慕阳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中加司法体系差异很大,且分属不同的法系。在加拿大国内,对与中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反对的声音一直很大。即便两国间存在引渡条约,从进入引渡程序到实现引渡,也得耗费漫长时间。例如,1996年,迈克尔·克劳斯被控在泰国杀死妻子,随后逃亡加拿大。尽管罪证确凿,加联邦司法部长签发引渡令,该案却在没完没了的司法圆圈阵中至今不见结果;诈骗菲律宾政府7500万美元的格罗里娅·陈科夫妇,自2000年潜逃加拿大至今,遣返引渡仍无下文;更夸张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谋杀省长的菲律宾人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自1987年偷渡加拿大至今,依然处于遣返前的监视居住状态。
从程慕阳忙于兴诉来看,至少目前他无意回国投案,或成为被遣返的自愿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2016年后丧失在加居留的合法身份,一时半会也很难让他“回家”。
第三道挡箭牌主动兴讼
自2001年起,程慕阳至少卷入4项重大法律纠纷,包括自2001年起就为其能否入籍加拿大不断兴讼。针对IRB移民上诉分庭专家马图驳回其政治难民申请,程慕阳以“政治偏见”为由起诉马图。这项起诉于2015年初开庭,至今尚未完结;2014年底,他还以“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为由,向加拿大联邦独立法院起诉联邦政府两个部门(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索赔175万加元。
由于加拿大法律规定,在加境内的诉讼必须了结方能离境,许多担心被遣返的外国嫌犯都采取主动兴讼的方法拖延时间,以达到长期滞留的目的。前面提到的德加双重国籍持有者施赖勃,在走投无路之际,先是起诉马尔罗尼吞钱,继而表示愿意在加拿大联邦下议院作证,让原本被公认拖无可拖的引渡铁案被戏剧性地又拖长好几年。
从申请国籍反复遭拒到申请难民多次遇阻,程慕阳几乎无案不讼。如今,他的身份业已无法隐瞒,势必较以往更顽强地守住自己这第三道挡箭牌,能拖一日是一日。
第四道挡箭牌法律死循环
即便2016年程慕阳的合法居留权失效,是否会即时进入遣返程序,也要看其它因素的影响。正式进入遣返程序后,由于已经数次被驳回政治难民申请,他将无法再进入难民资格认定程序躲避,但他可以遣返后将可能受迫害或被判死刑为由,申请接受遣返前风险评估。这个评估同样可以折腾两三年。如果这一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他不利,他可以各种理由向法院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被推翻,一切就得从头来过。即使还是对嫌犯不利,他还能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需要多少时间?
谁也说不准。前面提到那些一拖十几年的案例,几乎都靠这一套路熬下来,能熬多久的关键往往在于一条——你有多少钱。
对这类案例,加拿大的“金牌大状”烂熟于心,即便最有经验的法官对他们也头疼不已。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聘请那些善于打这类官司的律师,只要你成功进入“判决-上诉-再判决-再上诉”的司法圈子,到后来就算你自己厌烦了想走,恐怕都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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