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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19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約翰遜律師進壹步指出,聯邦政府把這個本來用於打擊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的法律,用在了象麥克萊倫這樣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和小企業主身上,這是過度定罪的做法,而且也不是美國國會通過“銀行保密法”的初衷。
政府民事沒收政策未充分傳達
美國國稅局在2014年10月,美國司法部在2015年3月先後修改民事沒收政策,規定在無證據表明存款是非法獲取的情況下,聯邦政府不再實施民事財產沒收,但從麥克萊倫壹案可以看出,這個政策未能得到很好的傳達。
2015年2月,在美國國會籌款委員會的聽證會上,來自北卡羅萊納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喬治・霍爾丁(George Holding)曾向美國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John Koskinen)提到自己審議過麥克萊倫的案子。科斯基寧表示,如果此事確有發生,就沒有遵守他所了解的政策。他表示自己與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高層領導舉行過長時間會議,以確保雇員們了解新的政策並接受培訓。
但是,2015年3月12日,北卡羅萊納州東區聯邦檢察官助理史蒂夫・維斯特(Steve West)在致麥克萊倫的代理律師壹封電郵中對有人把此事捅到國會表示不滿。他在信函中說:“您的當事人或解決問題,或提起訴訟,將此案公開不僅無濟於事,反而會加深本機構的不滿情緒。我提出退還百分之50的存款。這個條件的截至時間是3月30日辦公時間結束之前。”
存款被退回繼續討回所受損失
令麥克萊倫喜出望外的是,聯邦政府依據新出台的政策於5月13日放棄了針對他的民事財產沒收程序,如數退還其17萬多美金的存款。麥克萊倫說,這個案子說明,即使面對強大的政府,也要努力維護自己的法律權益。
法律專家指出,美國憲法規定,政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這個權利並非壹紙空文,公民可以依據憲法的規定,借助媒體的宣傳,就象麥克萊倫在這個案子中所做的,切實地捍衛自己的權利。
但是,麥克萊倫的案子並沒有就此結束。雖然他從“正義研究所”得到了免費的法律服務,但是,他之前曾花錢聘請過另外壹位代理律師,也花錢雇用過會計師審計他公司的帳務,以證明自己在財務上的清白,總計花銷大約2萬2千美金,因此他下壹步計劃通過法律訴訟要求聯邦政府支付這筆費用。
約翰遜律師說:“美國國會2000年通過壹項法律,給予和麥克萊倫有同樣處境的人要求政府支付其律師費、扣押款項的利息以及其它費用的權利。但是,政府在麥克萊倫壹案中拒絕這麼做,我們將訴諸法庭解決這個問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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