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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20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車商車行 | 字體: 小 中 大

壹次租車不還報警的經歷
文/加西網網友“carboy”
2015年4月30日有兩個年輕人來租車,壹個叫Jason,壹個叫Steven,其中壹個持7級駕照,租了台寶馬,5月7號還車,車頭右前方撞壞,但不嚴重,報了ICBC之後最早6月1日才能驗車。11號他們又說要租車,正好這部車在排期等報修,車還在,就租了給他們。合同到5月13號,並帶他們去Superstore的保險公司買的租車附加險,買到5月13號。
到了14號他們還沒還車,不同時段打好多電話都不接,多條短信不回。每壹條發過去的短信都顯示已經閱讀,說明是看過了短信的。
由於租車保險已經過期,只剩下20萬第叁者的保險,萬壹撞人要賠上百萬的話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公司馬上破產,所以大家都很焦急。經過多次打電話和短信沒有回復之後,在16號發短信最後通牒:“你租的車已經逾期,保險已經過期,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如果今天伍點前不還車我們就要報失汽車了,警察會把你們pull over拖車的 ”,很快顯示短信已經閱讀,依然不予理會。
萬般無奈 報警求助
由於不知道發生什麼情況,只好選擇報警。由於對方留的駕照地址在本拿比,警察說會通知那邊的警察上門找車。
報警之後,再發短信給他:“我們已經報警,為免事情往壞的方面發展,請盡快跟我們聯系。 ”。對方依然是閱讀了短信,依舊不理

第贰天壹早,列治文警察打電話來說車子已經找到,在列治文壹個公寓的地下停車場內。我立即趕過去,警察說他之前酒駕還在禁駕期間。我說啊,那我們有什麼辦法知道禁駕?他說”you wouldn’t know”你無法知道。我說那你們為何不扣下他們的駕照?他說通常會扣,但是有些人說駕照沒帶等等借口,就扣不了證。我問那你會逮捕他嗎?他說如果有證明證明他禁駕期間開車了的話會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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