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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6-11 | News by: 小枝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薄熙来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其次,逐案落实专人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并根据案情制定工作方案。其中部分地方甚至对每宗案件确定办案领导、办案人员、办案预案。同时,加强与公安、银行、通讯等部门协调配合、交换信息。一旦确定人员出逃境外,对符合逮捕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面向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缉)”。
其中,黑龙江省检察院计划今年10月底前,各市分院全面摸清本辖区立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潜逃境外的情况,确定重点追逃名单和拟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件名单。10月和11月,将督促检查省院交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其目标是实现境外追逃有突破,境内现有积案清理10%以上,新发生的潜逃案件抓获率达30%以上。
同是专项行动,最高检的部署方案与公安部“猎狐2014”有类似之处。“猎狐2014”4个月缉捕劝返318人,远超过去年全年抓获的151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管辖的经济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票据诈骗、金融诈骗,以及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对《财经》记者称,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准备,7月22日启动,之所以在短期内有突破,可归纳为“以我为主、快速反应、主动出击、情报导捕”的机制。
“以我为主、主动出击”是指派工作组到有关国家、地区开展工作。“过去有案件需要协助,我们给相关国家发出请求,但对方如何处理、轻重缓急我们不知道。现在,以我方为主,带着新鲜的线索追出去,到相关国家去,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开展追捕。在工作中,我们会根据掌握的动态情报积极引导他们。”刘冬说。
在办案方式上,公安部行动办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如案件情况紧急,启动绿色通道。一般先由地方汇报其辖区内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案件,公安部第一时间通过相关部门查找嫌疑人踪迹。一旦确定了嫌疑人的大致逃跑路线,在沿线国家都会部署查缉。
在行动办对案件综合甄别后,则由公安部专项行动办人员和地方办案人员组成行动小组,根据嫌疑人的信息制定追逃策略。与嫌犯所在国警方或移民部门沟通后,即刻派出行动组配合当地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移交程序完成后由行动组将嫌犯押解回国。
即便是最后程序的押解,也并非易事。一线办案人员郝言(化名)说,有些国家要求迅速押解,限时24小时完成,必须做好预案并及时应对突发。
境外追逃“突发情况千奇百怪”。近日,另一位办案人员林坤(化名)从南美成功追回一名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在和当地移民局办完交接手续后,正待登机时状况频出。国外一家航空公司以机票超售为由拒绝他们登机,改签下一航班后还是未能成功登机,不得已改签次日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中间颇费周折。这位办案人员称,事先方案越具体越好,和当地如何沟通、沿途可能遇到的问题、线路安排都要周密部署,临时更改相当麻烦。
最高检和公安部的专项行动,背后都离不开中央纪委的支持与协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后,更多的工作在陆续进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包括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加强国际合作、健全法律法规和关口前移等,控制外逃党员和公职人员。
“经济犯罪形势近年来高位运行,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外逃现象,而是缓步趋升。”刘冬称。
谁在逃、逃向哪
在《财经》搜集的48名外逃的国家工作人员中,18人来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4人来自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人员,有15人服务于金融机构且以银行为主。级别最高者是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
据统计,此次公安部缉捕劝返的318名嫌疑人中,被劝返者约47%,约有半数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等犯罪。
在外逃人员中,公众更加关注公职人员即官员的外逃及缉捕情况。目前,最高检还未公布此次专项行动的“战果”。此前的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
有名可查的最早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是陈新国,他是原中国进出口公司武汉分公司保成路商场经理。最高检在1991年的工作报告中称,“值得严重注意的是,不少重大案件的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出卖国家经济情报,策划携款潜逃。”其中广东省已有200多名严重的贪污、受贿罪犯作案后外逃,已追捕回80多人。报告称,这类案件在内地也有,如陈新国贪污200多万元后携款潜逃国外。-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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