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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6-13 | News by: 网易新闻中心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纽约州律师卡门・吉奥达诺 (Carmen Jack Giodano)告诉人民网记者,美国每个州在这方面都有自己不同的法律制度。就纽约州来说,公众场合裸体是违法的。同时,他表示以往有人们使用美国联邦第一修正案来辩称,用于艺术或政治行为的公众裸体权利应该受此修正案保护。
澳大利亚:公共场合不雅裸露多数情况下不合法
在澳大利亚,各州对于在公共场合“不雅裸露”也有着不同的规定,多数情况下并不合法。
据了解,有些州和特区规定只要在公共场合裸露出生殖器官,即为犯罪。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公共场合故意进行不雅裸露,可判处6个月监禁。在西澳大利亚州,公共场合进行不雅裸露,伴有严重的猥亵行为可判处两年监禁,相对较轻的程度可判处9个月并罚款9千澳元。
几位澳大利亚居民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也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从事教育行业的迈克尔・霍尔姆说:“在澳大利亚,除了个别地方,比如在悉尼的沃森湾(Watson’s Bay)就有天体浴场可供裸泳,大多数公共场合不雅裸露都是违法的。我认为这种行为在澳大利亚并不是被广泛接受的。如果有人想在悉尼歌剧院给裸体模特拍照,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话可以理解,不过应该先去申请获得批准才行。”
香港、台湾:公共场合裸露属刑事犯罪
对于在香港发生的公共场合裸露事件,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江天律师表示,根据香港《普通法》,任何人作出严重违反公德的行为,例如在公众地方猥亵露体,都属于刑事罪行。
黄律师表示,判定有关行为是否违法,不应出于当事人的设想或初衷,而要由第三方判断是否引发不适、不安及不良情绪。控方只需证明被告是在公众地方进行有关行为,令其他公众人士有机会目睹被告行为,且被告行为是十分下流、猥亵或令人厌恶至伤风败俗的程度。
在台湾,2014年9月,台湾某论坛发布一组在台北捷运新庄线拍摄的裸照。有警员指出,在捷运车厢或月台内拍摄裸照,已经违反台湾《刑法》第234条所规定的“意图供人观览,公然猥亵之行为”,最多可判监一年、罚款3000元新台币(约614元)。同时也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中“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最多可罚款6000元新台币(约1228元)。三个月后,台湾警方侦破台北捷运拍摄裸照事件,拘捕裸拍论坛站长、拍摄者等四人。
多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对裸拍“说不”
有“韩国故宫”之称的景福宫表示“不允许以任种理由拍摄裸照”。
景福宫管理处负责宣传的朴女士告诉人民网记者,景福宫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景福宫安保严密,设置了多台监控摄像头,几乎可以覆盖每个角落。如果有人私自拍裸照,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报警处理。
关于艺术创作是否会被通融、或者是否可以事先申请拍摄,朴女士表示,不管以何种理由在宫殿内拍裸照都是不允许的。为了保持社会的良风美俗,景福宫不可能通过拍摄裸照的申请。
韩国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韩国有两部法律针对公共场所的裸露行为进行处罚,分别是《轻犯罪处罚法》和《刑法》。该人士表示,如果在类似景福宫这样游客很多的地方拍裸照应该属于“公然淫乱罪”,该罪名属于刑法范畴。该判罚无关于是否被游客看见,更无关于是否为艺术创作。他还表示,即使当时没被发现,事后得知的话,警察依然会追究责任。
同样有着著名世界遗产的秘鲁、柬埔寨和埃及也颇受外国游客拍摄裸照之扰,并规定相关行为涉嫌犯罪。
2013年11月,一对外籍男女游客在世界闻名的马丘比丘印加古城裸奔,并拍摄裸照和视频。当地警方将两人扣留并勒令他们删除照片和视频,但2014年2月裸奔视频还是在网上传出。
秘鲁文化部对这一对裸奔游客提出谴责,认为此举是“无礼行为”。秘鲁文化部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副部长路易斯・卡斯蒂略表示,在历史古迹前裸奔已构成“文化犯罪”,这些人应该被立即驱逐。
据悉,马丘比丘设有专门的警示牌,提醒游客要尊重这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的景点,并明确说明脱光衣服是“有伤风化的犯罪行为”。
在柬埔寨,仅2015年上半年就已发生三起外国游客在吴哥窟寺庙内拍摄裸照而被捕的事件。柬埔寨警方表示,寺庙是神圣的地方,这种(拍摄裸照的)行为有损柬埔寨文化,没有人应在古庙里拍裸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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