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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2-27 | 來源: 環球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高山溫哥華被捕 | 字體: 小 中 大
涉嫌攜帶10億人民幣貪污巨款潛逃加拿大的前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在惶恐不安中過了壹個春節。大年叁拾前被拘,6天後被暫時釋放。壹時間,“加方如何與中方合作妥善處理外逃中國貪官案”再次成為加拿大人和當地華人關心的話題。
外逃貪官被拘6天
2月16日,高山和他的妻子李雪、女兒高山雪蓮在位於北溫哥華市的家中被加拿大皇家騎警以“移民時所提供個人工作資料不實”為由拘捕。22日,當地移民及難民局裁判官馬克·特斯勒以 “罪證不足、無逃亡威脅”為由釋放了高山,條件是以住房折價30萬加元(100加元約合660元人民幣)為擔保,交出中國護照,每周贰向移民局及海關服務處報到壹次,同時不得任意變動居住地。3月6日,移民和難民局將審理高山壹家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認定其不合法將吊銷。高山很可能向移民上訴部門提起上訴,若失敗,還能繼續向聯邦法院上訴,相關司法過程可長可短,既可能是18個月,也可能長達5年甚至更長。
據《溫哥華太陽報》披露,高山2004年12月30日入境並登錄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但還不具備入加拿大籍的申請資格。他的妻女早在 2002年就留居在大溫哥華地區。該報援引高山的顧問任立叁的話稱,李雪曾獲英國愛丁堡大學兒童心理碩士學位,高山壹家移民系以她為主申請的技術移民。據去年底《環球郵報》等加拿大媒體披露,加警方資料顯示高山曾攜帶8300萬加元巨款,但這次加方的證詞卻顯示,這筆巨款“不知去向”。
“低調”高山引起眾怒
自中國政府加強對貪官打擊力度以來,貪官們也變得越來越狡猾。以高山為例,他早在5年前就瞞天過海,讓妻女“合法出國”,甚至自己在公職尚未解除情況下偷偷辦妥移民,並卡在移民有效期最後壹天赴加,登機前壹天還正常上班並請“病假”獲准,告訴不止壹人“要做手術”,甚至壹直開著手機,讓大家誤以為他仍在國內;到加後他深居簡出,生活低調,據警方調查,他入境時家庭存款有4萬多加元,被拘捕時只有1萬多,目前所住房屋估價52.8萬加元,僅為中等水准住宅,且有30多萬為銀行貸款。高山本人無工作,在社區英語學校學英文;其妻在某兒童中心上班,年薪3.3萬加元,代步的馬自達轎車也並非名下財產,如此“低調儉樸”,壹般人很難想象他竟是個涉嫌貪污10億人民幣的貪官。
據《多倫多星報》透露,直到2006年初壹次交通意外才讓警方開始注意到高山,並隨即對這個被認為“異常”的人展開監控。警方指控,高山和“東北高速”大案要犯壹直保持密切接觸,而且發現高山本人在申請加永久居民時填寫了其在某木材公司、某汽車公司工作的經歷,卻隱瞞了最重要的在中國銀行任職的經歷,警方以此認定高山有意提供不實資料以騙取加永久居民身份。警方在監控中還發現,高山曾於1月初想離開現在的住所到渥太華去,認定其有逃跑危險,因此采取了拘捕。
據當地華人報紙《世界日報》報道,很多溫哥華知名華人都表示,高山事件如不能妥善解決,將損害華人移民的形象。當地幾大華人網站近日來相關討論熱烈,許多人對貪官紛紛來到加拿大導致房價飆升感到氣憤和無奈。
懲處外國貪官對加有好處
在此次高山案中,加警方態度較為積極,不但及時向中國警方通報情況,而且在判定高山可能脫逃時采取了果斷措施,在提交給移民和難民局的證詞中也明確指認高山等為“犯罪集團成員”;而加政府的態度依然曖昧,加移民部負責出入境事務的發言人安德森23日對當地媒體表示,高山被拘捕“和中國警方通緝令無關”。《多倫多星報》23日報道,已經在加拿大“賴”了快8年的賴昌星得到高山獲釋消息後表示“祝福”,並認為“他會比自己好運”。加拿大《明報》援引當地律師王仁鐸的分析,認為“高山遣返案件的審理可以拖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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