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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6-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防曬霜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隨著夏季戶外活動越來越多,選購防曬霜的節奏也要趕緊加快。去年年底,加拿大衛生部通過了壹份有關藥物及健康產品的新規定,其中對防曬產品標簽做出了更為謹慎的要求,因此消費者在選購時要格外仔細。

防曬產品要含有UVA字樣
根據新規,防曬產品的包裝上需加印壹個圓圈,並且內含UVA字樣的標識。

UVA的意思是指長波紫外線,壹般來說,防曬產品的配方中至少有30%成份是用於對抗UVA,才能達到衛生部對UVA保護比率的最新要求。所以小伙伴們壹定要擦亮眼,起碼要在包裝盒上找到“broad-spectrum” (廣譜的,用途廣泛的)和UVA等字樣,才能放心購買。

留意防曬霜中的有害成分
據早前報道,美國環境工作組織(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剛剛披露了大批不符合要求的防曬霜品牌,原因是他們含有大量有害物質,包括 oxybenzone(氧苯酮),以及另壹種有毒成分retinyl palmitate(棕櫚酸視黃酯)等。其中,在國內大受歡迎的露得清(Neutrogena)超標最為嚴重。
別壹味相信SPF指數
加拿大衛生部對防曬霜包裝上的SPF防曬指數也做出了詳細規定,要求最高只可標到SPF 50。衛生部此舉的目的是希望糾正人們對“SPF指數越高,防曬強度也就越高”的錯誤認識。事實上,歐洲、澳洲和日本等國家早就明令禁止任何防曬產品上標明超過50的文字說明,如想強調指數超過50,也只能注明“SPF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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