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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02 | 来源: 惠风博客 | 有25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毛泽东 | 字体: 小 中 大
莫名其妙之八,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莫名其妙之九,强找理由的新加坡也得到了战争赔偿。新加坡政府以日军在新加坡屠杀中国人为借口,持之以恒地索要赔偿,1967年获得日本2,500万新元赠款。
莫名其妙之十,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其中,恰恰中国是受战争创伤最惨重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一共不足7年,而中国被日本侵略却长达14年!
莫名其妙之十一,1972年的日本非昔日可比,具备雄厚的赔偿资本。应该说,中国的毛泽东时代极其幸运,1968年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到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时,已经具备了完全赔偿的超强能力。
莫名其妙之十二,日本政府已经做好了理赔的准备。1972年5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开辟了道路,一时日本国内要求中日友好的呼声空前高涨,于是田中内阁应运而生。上台伊始,田中角荣便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复交当做外交第一要务,自然战争赔偿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日本已经做好了赔付的一切准备,朝野异乎寻常的一致。为此,田中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信使,试探中国政府意图。7月25日竹入访华,结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闻讯也欣喜若狂----因为毛泽东拒绝了日本赔偿。
莫名其妙之十三, 难道中国对日本有什么愧怍吗?中日交往数千年,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前,中华民族一直是大和民族的学习榜样,只有恩德,没有歉疚。
莫名其妙之十四,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自己的损失。按1972年价格计算,在日本侵华14年期间,中国直接损失1,2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
莫名其妙之十五,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人民的血肉代价。侵华14年,日本强盗杀死中国军民2,100万!致伤致残1,400万!还有难以数计的中国妇女被奸淫!----这是一笔用金钱无法偿还的血肉账!
莫名其妙之十六,死于日本军刀之下的2,100万中国人,只能得到一句免费的“反省”。两位死于法国戴高乐机场坍塌事故的中国公民,获得了400万元的赔偿。
莫名其妙之十七,对毛伟人的“英明”决策,连少数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学者TOTSUKA指出,中国拒绝日本国家赔偿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还有最大的莫名其妙,如此重大国是,为什么毛泽东一人独断专行?
“一人做主,中国老百姓白让人欺负,是谁在出卖国人的利益?卖国兴党天理不容啊!!!”-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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