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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7-17 | News by: 观察者网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程慕阳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连赖昌星都回去,我们可按相同办法处理”
加拿大法律界人士曾向《国际先驱导报》建议,面对中加尚无引渡条约的现状,两国还是应该尽快达成比引渡条约容易解决得多的外流赃款分配问题协议。这项协议一旦达成,躲在加拿大的中国逃犯的资金将更容易被冻结。无法支付律师费,除了寻求自愿遣返之外,“程慕阳们”几乎会无路可走。
加拿大反腐问题专家罗伯特·汉伦认为,由于程慕阳多次申请难民遭拒,这为遣返埋下了伏笔。程案与以往加方的遣返案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这些逃犯都有贪腐行为。在加拿大,这样的金融犯罪者通常被认定为是“白领犯罪”,法院最终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寻求任何将罪犯驱逐出境的可能性。
一名加拿大律师曾表示,对待中国政府通缉犯,除了行政和刑事程序之外,还可以动用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或者返还财产,这对于获得不法财产的被告人是极大的威慑。
中加跨国追逃追赃的合作也有了新进展。去年11月底,外交部称,两国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正在抓紧签署。一旦签署,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员的利器。
2011年,赖昌星被遣返的一刻
2008年至今,加拿大共向中国遣返了206名外逃贪官。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刘菲对于遣返逃犯态度乐观:中加已有很多年合作经验,“连赖昌星都回去,我们可按相同办法处理”。
确如香港《大公报》所言,程慕阳不会轻易束手就缚,短期内被遣返的可能性极小。但从其国籍申请和难民申请被拒、加拿大政治人物和政党与他划清界限、中国政府声势浩大的追逃力度以及这些年中加的遣返实践来看,他也很难长期逍遥法外。-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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