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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21 | 来源: 罗恒一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令计划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7月20日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经过半年的审查后,官方首次披露令计划涉嫌犯下的“六宗罪”: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2、利用职思域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3、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4、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5、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6、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
若要将这一条条重罪铺展开来,恐怕罄竹难书,触目惊心。自中国掀起反腐风暴以来,从徐才厚、周永康到令计划,一件件高官腐败案例让人震撼。他们都是从底层一步步走上高位,殚精竭虑建立的人生大厦最后却轰然倒塌,不禁让人唏嘘:人性的无休止贪婪,以及欲望的极度膨胀,如同一把利剑,刺破本该高处于天堂之上的辉煌人生,使其跌落到地狱之下的无尽黑暗。
荀子曾说过:“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惨贼生而忠信亡焉。”法家韩非子也有言指出,好利乃是人之本性。人类贪婪的利己性客观存在于人的本性中,如果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受人固有的劣根性驱使以产生恶的想法,从而放纵人对利益的争抢掠夺,倘若对自我欲望不加以束缚和压制,任其利己的自我主义肆意膨胀扩张,终其结果便是对个人、集体乃至整个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底线,是为官者需要坚守的最起码的标准。一个人无论站得有多高,走得有多远,无论肩负多少权力,都应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保持最基本的理性。然而像令计划此类位高权重的官员,他们本拥有普通人难以企及的权力和殊荣,他们处庙堂之高,本应有达者兼济天下的视野和胸怀,但他们显示的却是对权力和金钱的痴恋和迷信,以自我为中心,把权力当成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当成个人奋斗的应有回报,置法律与党纪于惘然,肆意践踏国法纲常的红线,对社会对国家造成深重的危害,最后,不仅自己“城门失火”,还“殃及池鱼”,波及整个家族的覆亡。
半生为牛马,待到平步青云、权倾朝野时,却陷入欲念编织的无底黑洞,终得不偿失,落得个网破鱼死的悲哀。
当红影视剧《花千骨》里有一句台词:一个人有多大的能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诚然,对于这样高尚的完美主义理论,每个人的人生定位不同,想法不同,那么他予以社会乃至国家的行为就会不同。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奉己与奉公的选择,在于一个人外在能力与内在精神品质的双重结合。即使一个人具备了超能力,但是他内心如腐尸,将责任与担当置之不顾、如弃草芥,将自我的优越变成伤人利器,便会成为社会的毒瘤,令计划一流如是;另一种人能力平平,社会地位平平,但是却具备积极健康向上的的精神品质,尽管他们如微尘般渺小存在,但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他们是善良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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