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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7-22 | 來源: 網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氣功國師王林 | 字體: 小 中 大
他還稱,他聽說那位擅自在朋友圈發出審訊照片的警察已經受到處分。陳有西解釋,偵查階段審訊和法院公開審判不同,屬於偵查機密,公開審判前不得公開,所以,“對這位警察的處分是應該的,但這種處分不會很重。”他表示。
涉嫌罪名應是“非法拘禁”
7月15日,由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開具的壹份針對王林的《拘留通知書》顯示,王林涉嫌的罪名是涉嫌“非法拘禁罪”,而不是涉嫌“故意殺人罪”,陳有西提出並強調了這個細節。
此番,他對晨報記者解釋,據他了解,“公安機關從來沒有說王林進行了綁架、殺人,公安機關從來沒有這樣說過,他的非法拘禁也是嫌疑,就是懷疑了他,而進行非法拘禁。”
在鄒勇被綁架、殺害後,鄒勇的友人向媒體提供了王林於今年1月寫的壹份“承諾書”。此份“承諾書”上的文字顯示,“如鄒勇在2015年元月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時以內將百萬提到王總所指定的地點。續後判了鄒的死刑,願以伍百萬元酬謝”。這份“承諾書”也按有壹個紅手印,並寫明了王林的香港身份證號碼與手機號碼。
而案發前,王林簽署的多份情節類似的“承諾書”也已公開。在2014年12月17日,王林跟鄒勇被殺案涉及人、深圳商人黃鈺剛簽署的壹份印有紅手印的“承諾書”的文字顯示,“我本人王林委托林某某、黃鈺剛兩人辦理鄒勇案件事宜的費用,共計現金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整,現金分兩期支付。1、免去鄒勇人大代表身份後叁天內,支付陸佰萬元整,2、公安機關抓捕鄒勇歸案後,叁天內付清陸佰萬元整,否則本人承擔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對此,陳有西強調,“不要把概念搞混”,“王林叫他們幹的是什麼事情?他(王林)叫他們幹的都是合法手段的舉報,叫國家司法機關把鄒勇抓起來,從來沒有叫他們去主使綁架、殺人,這是兩個概念,他(王林)出錢都是為了合法地追究鄒勇的責任,讓國家司法機關來追究鄒勇的責任,而不是去綁架、殺人。”
“你要仔細看這些證據。現在有些新聞界在故意地混淆、誤導老百姓,把王林願意出報酬、讓鄒勇能夠繩之以法的這些經費,就直接理解為是他去雇凶殺人,這是壹開始壹些媒體的誤導。”陳有西強調。
陳有西稱,壹些媒體報道王林涉嫌綁架殺害鄒勇,但是,經他核實,“這個是壹些新聞界的推測,這是報案人的說法,公安機關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此前,亦有江西當地媒體報道稱,王林已招供,“他並未直接接觸過凶手,沒想到他們把鄒勇弄死了”。而陳有西此番也否認了這個說法,“這完全是虛假的,公安機關從來沒有把審訊的任何情況向新聞界透露過,這完全是編故事。”
王林家並無背景
近日,壹個重要信息是,“氣功大師”王林的徒弟鄒勇被殺案涉及人、深圳商人黃鈺剛與王林的機密通話音視頻被媒體相繼曝光。
在這些重要的音視頻中,黃鈺剛聲稱認識高級領導,可以幫王林達成部分願望,即調查鄒勇犯罪證據並將其抓捕歸案,並向王林索要800萬元作為酬勞。
陳有西對晨報記者稱,有關前述音視頻證據,王林的家屬確實都有掌握,並且,這些音視頻證據對於此案案情頗為有用,“(這些音視頻證據)當然有用,我們建議他(王林)的家屬盡快地提交給公安機關,現在家屬已經提交給公安機關了。
此外,陳有西還對晨報記者提及,委托他擔任王林辯護律師的是王林的家屬,而王林的家屬也並非外界猜想得那麼有能量,“他(王林)的家屬也就是幾個家庭婦女,也沒有什麼社會活動能量,她們只是找了律師來幫助她們,沒有任何其他的活動,她們也沒有這個能力。就像王林現在家裡也沒錢了,被騙子騙得光光的。”
陳有西指出,王林的妻子也並非外界所設想的那樣擁有某種巨大的難以言傳的背景,“他(王林)的妻子就是壹個家庭婦女,根本沒有什麼活動的能力。如果有活動能力,社會上老早會傳得沸沸揚揚的,他的家屬並沒有什麼背景,也沒有什麼能力。基本上他的妻子是不參加社會事務的。”
他同時稱,王林的妻子目前的狀態“挺好的”,“她就是擔心嘛,擔心是正常的。”
陳有西表示,雖然他擔任了王林的辯護律師,但目前他並沒有感覺到有什麼壓力,“作為律師,就是還原事實真相,堅守法律底線,這是律師本來應該做的工作,我們會很嚴謹地來把這個案子辯護好。壹切還是根據事實、根據法律,我們律師是在事實基礎上說話。”在采訪即將結束時,陳有西如是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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