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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28 | 来源: 今日新闻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天津爆炸 | 字体: 小 中 大
天津爆炸事故已过半个月,大批涉事官员被控制,相关责任人被追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远超以往相关事故。也许这是由于爆炸事故的政治影响,也许是习近平、李克强“彻查事故严肃追责”态度的作用。但可以明确的是天津事故快速彻底的追责举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至于是否能够持续下去,还是取决于当局的态度。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消息,截至北京时间8月27日上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有11名责任人被控制,12人被刑拘。而陆媒新浪新闻梳理了近几年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2012年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2014年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和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发现,天津爆炸事故处置力度明显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速度快,追责官员的级别高,甚至已退休官员亦在被控制之列。
14天 控制大批官员
此次天津爆炸事故中,对监管不力的相关部门的责任人追责,并通过媒体公布出来,天津用了14天的时间。
此前数起重大安全事故,追责的用时一般较久,通常都在有关部门完成对事故的调查后,开始对官员进行追责,从事故发生到公布追责耗时2个月左右,乃至5个月。而此次天津爆炸事故,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即大批控制责任人的情况,此前尚未发生过。
2015年跨年夜发生的上海踩踏事件。上海方面对发生在踩踏地外滩所在的黄浦区政府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用了21天。2010年发生在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造成58人死亡的大火事件,从其发生到最后的追责,共花了35天。2013年11月22日,青岛市发生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到2014年1月15日,检察机关对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历时近50天。
而2011年的温州动车723脱轨事故,以及2014年8月2日发生的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事故,都是在当年最后一两天,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用时长达4、5个月。
三名正职一把手被控制
此次,天津爆炸事故中,11名官员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事故尚在调查进行中,已有多名正职官员被控制,打破了过去只处理分管副职的惯例。
其中3名官员为该部门的正职,分别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均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道发现,此次天津爆炸事件被追责的官员级别,也高于其他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
在2013年的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与2014年发生的昆山粉尘爆炸事件中,被追责的安监局官员都是副职,分别是青岛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宝三、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
而且,此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正职通常只承担党纪、政纪责任。比如在上海踩踏事件中,被处分的11名官员里也有几名正职领导。其中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忠明等,都是党纪、政纪处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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