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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03 | 來源: RCI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第叁個誤解是學生貸款不壹定要還
學生貸款方面的專家、More Money for Beer and Textbooks壹書兩作者之壹的普雷沃斯特指出,不少大學生以為學生貸款並不壹定要還;不知道學生貸款其實還要付利息的大學生的數量就更多了。
當然,這和有的年輕人的生活態度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有關;但也有不少大學生產生這種誤解是因為他們缺乏獨立性,是他們的父母替他們填寫的學生貸款申請表,他們並不知道貸款的條件和還款的規定。
實際情況是,學生貸款就像其他貸款壹樣是要還的。不管你是否畢業、是否得到文憑,只要離開大學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就要開始歸還學生貸款;就是暫時休學也不例外,只要休學時間超過6個月就要開始規劃學生貸款。
第肆個誤解是六個月的等待期不用付利息
雖然開始歸還學生貸款是離開學校6個月以後的事情,但許多大學生不知道的是,從他們大學畢業那壹天開始,他們所欠的學生貸款就已經啟動了利息累計模式。
所以專家們的建議是,如果有財政能力,應該盡快開始歸還學生貸款。
第伍個誤解是學生貸款的每月還款額不能討價還價
實際情況是,如果還款有困難,可以申請延長還款年限。
比如,按照加拿大大學生平均欠2萬5千加元學生貸款和貸款利率每年3%計算,大學生從畢業六個月後開始,在之後的9年半的時間裡每個月要還3百加元才能連本帶利還清所欠的學生貸款。
但如果欠學生貸款的人無法每個月拿出3百加元,可以請求延長還款期限;不是9年半,而是用14年半的時間還清學生貸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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