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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3-22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1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高山溫哥華被捕 | 字體: 小 中 大

高山委任律師瓦德曼很高興看到裁判官決定處理高山案“濫用程序”問題。(楊蕙菁攝)
涉嫌詐騙钜額人民幣、卷款逃到加拿大的前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支行行長高山委任律師瓦德曼(Lorne Waldman),昨天指控中國政府介入高山案,整個逮捕高山的程序是應中國政府要求、加國配合。瓦德曼同時質疑包括皇家騎警(RCMP)在內的相關部門政府官員的操守。
由於瓦德曼申請調查逮捕高山過程中可能有“濫用程序”情形,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局(IRB)裁判官努波能(Otto Nupponen)昨天裁定,今天將調查移民部海關服務處(CBSA)是否濫用行政權;同時應瓦德曼申請,以證人身分傳喚中國遠華案主嫌賴昌星的委任律師拉森(Darryl W. Larson)。這使得高山壹家的居留身分聆訊將往後推遲。
IRB昨天再度開庭聆訊,瓦德曼和移民部代表律師哈奇(Alannah Hatch)展開多次攻防。
瓦德曼指出,RCMP壹年多前即開始監視高山在加的動向,有其他政府介入的可能;而整個逮捕高山的過程,是加國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沒有使用正常的管道辦案,讓壹個沒有刑事犯罪紀錄的人,可能被排除在加國之外。
移民部以高山申請移民時虛報資料為由逮捕高山。瓦德曼說,移民部因為知道以他在中國犯罪的理由逮捕高山有困難,就用移民程序試圖“拐過”。他請求努波能考量中國的人權紀錄和中國文件的可信度,其中有“濫用程序”的情形。
瓦德曼說,逮捕高山有程序瑕疵,顯示CBSA、RCMP等執法及壹開始就參與本案的官員操守有問題。他堅稱,如果依移民部要求,不處理濫用程序問題,留待向聯邦法庭上訴,將使全案的核心和關鍵部分沒有機會被外界檢視。
不過,哈奇仍舉出多個司法案例佐證,堅持IRB不應先審理濫用程序,此舉將導致原定的居留身分聆訊無法成立;哈奇也質疑努波能無權決定是否審理瓦德曼申請的“濫用程序”。移民部對昨天的開庭相當慎重,除哈奇外還有兩名官員到場旁聽並記錄。
努波能最後依據移民和難民法第162條之壹第肆項規定,裁定IRB有權就所有案件根據法律和事實進行濫用程序的聆訊,如判定逮捕高山過程確有濫用情形,高山壹家居留身分聆訊將延後召開。
努波能說,人權法明確宣示每個人都有生存自由的權力和安全,若濫用程序,就表示某人的安全遭到奪取,如不處理,將影響加國司法的公平與正義。他也同意傳喚對濫用程序有豐富經驗的律師拉森,同時考慮傳喚經手本案的移民部官員等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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