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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10 | 來源: 法制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郭美美炫富 | 字體: 小 中 大
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郭美美、趙曉來伙同陳某(另案處理)、呂某,先後兩次又在該公寓內開設賭場,組織李某等人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活動,賭資173.9萬元。
被告人趙曉來在上述兩次賭局中,明知郭美美開設賭場,仍為其提供資金結算服務,使用POS機為參賭人員結算賭資共計人民幣103萬元。
被告人郭美美於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機關查獲,被告人趙曉來於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涉案贓證物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
2014年8月20日,郭美美被東城檢方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批准逮捕,此案進入刑事司法程序。
檢察機關認為,郭美美、趙曉來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均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根據刑法規定,開設賭場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延伸采訪
郭美美案開庭 不涉“幹爹”
郭美美首次進入公眾視線是由於“炫富”。
法晚記者(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發現,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為“郭美美baby”、實名認證信息為“中國紅拾字會商業總經理”的用戶發布了這樣壹條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開出遛遛~開著有點不習慣”。
這壹博文引發大量網民圍觀轉載,郭美美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車的圖片被網友扒出。因其采用了虛假的微博實名認證身份,引發輿論對於紅拾字會捐款去向問題的討論與猜測。此後,中國紅拾字公開聲明,稱郭美美與紅拾字會無關。但紅拾字會公信力嚴重受挫,拖累籌款數額暴跌。
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親郭登峰現身某電視節目。郭美美在節目中稱,中紅博愛股東王某是其“幹爸”,豪車瑪莎拉蒂由王某贈送。
2014年7月,郭美美被抓後,曝出其以商演為名進行性交易,每次數萬元,而其“幹爹”其實是其中的壹個交易對象。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目前警方調查郭美美開設賭場罪的賬目並未與王某有任何瓜葛,警方也未對王某采取進壹步強制措施。
據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郭美美、趙曉來被指控開設賭場罪壹案,無論設賭還是參賭,人員中均不涉及網絡熱炒的郭美美“幹爹”。
關於性交易
解惑1:對郭美美的指控為何不涉性交易相關犯罪?
郭美美被抓後曾交代,自己多次進行性交易,每次涉案數萬元,那麼為何在指控中,罪名只有開設賭場罪,而未涉及性交易等罪名呢?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傑律師表示,性交易行為本身違法,可被處以拘留、罰款、收容教育。賣淫嫖娼不能作為犯罪行為來追究,基於性交易產生的犯罪行為主要有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等,處罰對象是幫助實施性交易的人,實際實施性交易行為的主體,法律沒有規定是犯罪。
郭美美被批捕後,公安機關仍可以賣淫行為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即罰款、治安拘留或收容教育。但性交易不構成刑事犯罪,賣淫嫖娼不是刑事行為。所以性交易不會出現在檢方的起訴書中。
解惑2:檢方指控中為何沒有涉及“幹爹”?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傑律師表示,本案中,應該是警方在調查郭美美開設賭場罪的行為時,暫時沒有發現與王某有犯罪關系的充分證據,所以未對王某采取強制措施,檢方自然未起訴。
關於開設賭場罪
解惑3:郭美美外籍男友能上紅色通緝令嗎?
在檢方起訴書中記者看到,郭美美伙同外籍男友康某開設賭場,但目前其男友外逃。那麼,緝拿康某,是否像其他外逃貪官壹樣,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呢?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表示,經過對郭美美案件的調查,需要公安機關對其外籍男友康某的犯罪行為進行程度評估,如果認為其嚴重地侵犯了我國的國家利益,嚴重違反了我國的國家規定,完全可以啟動國際追捕,可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來追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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