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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09-12 | News by: 新华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郭美美炫富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我说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来,都不玩了。我说改天给你钱,她说不行,现在就要给钱,那个外国人(康奈德)把我的包夺过去,往地上一倒,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气势汹汹的。郭美美也是恶狠狠的,拿起电话感觉要从外面叫人,好像是社会人。”朱某供述称。
当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欠条,在郭美美助理的“陪同”下回单位取钱后,朱某方才脱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吕某找朱某追债,扬言不还钱就封朱某的单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已先后还郭美美所欠赌资31万元。
本案的另一被告赵晓来则表示,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POS机,通过郭美美的生活助理吕某进入赌场。“到现在为止,没和郭美美说过一句话。”赵晓来当庭表示,自己一直是听吕某的指令。
不追究其性交易,一年后方开庭是何缘由?
2014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今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起诉至法院。5月28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从批捕到审理超过一年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个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话,还可以延长一到三个月的期限。侦查阶段可以有六个月甚至更长的期限。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在检察院最长可以达到六个半月。
“按照法律规定,侦查阶段最长可以达到半年以上,审查起诉最长为六个半月,两者相加有一年多时间。而郭美美案件中,两者相加的期间共计九个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易胜华说。
就郭美美案件在法院的时间,易胜华表示,按照刑诉法规定,一审的审限是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从5月20日法院受理到9月10日开庭,总共用时四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易胜华分析,就郭美美案而言,造成羁押期限等延长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据警方通报,郭美美案件涉及到在境外服务器网站上开户,按法律规定,在境外取得的一些证据在国内法庭使用时需要相关手续。例如,书证需经过境外公证部门、使领馆确认真实性。其次,本案涉及微信等电子证据,因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因此其提取、保存、转交都有严格规定。此外,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涉及人数较多,取证范围较广,也给侦查审理增加了难度。
针对检方在起诉罪名中不涉及性交易一事,易胜华表示,性交易行为本身违法,但属于治安处罚范畴,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不作为犯罪行为来追究。因此,性交易没有出现在检方的起诉书中。
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 罪名成立获刑5年——“郭美美案”庭审焦点直击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鲁畅、卢国强、熊琳)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案10日在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赵晓来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庭审中,郭美美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声称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坚称不认识证人而否定证人证言,博得公众关注。那么,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还原庭审现场,直击这些焦点问题。
【焦点之一】郭美美否认开设赌场 公诉人:证据确凿
10日,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9时30分许,郭美美、赵晓来被带上法庭。郭美美身穿白衣黑裤,戴黑框眼镜,回答问题时声音微弱,时不时咳嗽,称“自己感冒了”。
起诉书指控,郭美美先后伙同赵晓来、康奈德(外籍,另案处理)、吕某(另案处理)、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多人以“德州扑克”方式进行赌博,涉及赌资数额共计超过200万元。其中赵晓来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在两次赌局中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103万元。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面对起诉书指控的开设赌场罪,赵晓来表示没有异议,而郭美美表示“不认可”。
“我认为我没有构成开设赌场罪。我和陈某不是伙同开设赌场,只是朋友要打牌就临时约的局。”郭美美认为,自己构成的应该是赌博罪。-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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