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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12 | 來源: 新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郭美美炫富 | 字體: 小 中 大
在最後陳述階段,郭美美說:“在我被羈押的這段時間裡,我知道自己錯了,很後悔,希望法庭念在我第壹次犯錯,不懂法,能對我輕判”。
經過7個多小時的審理,18時20分許,法庭當庭宣判。合議庭認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開設賭場,被告人趙曉來明知他人開設賭場而為其提供資金結算的直接幫助,情節嚴重,贰人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最終以開設賭場罪判處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趙曉來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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