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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西網 | 專欄: 美國簽證/小額投資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片來自網絡)
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超級簽證」,由於最長可以簽發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而受到眾多移民家庭的青睞。超級簽證的吸引力主要源於父母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可以最長停留2年,省去了持有普通多次往返或單次簽證剛剛來幾個月就要回國申請延簽的麻煩。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絕大部分獲得超級簽證者在進入加拿大海關的時候CBSA(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都給了停留2年的簽證。但有幾個案例,CBSA的官員只給了停留6個月的簽證,有的甚至沒有簽註停留時間。對於只有入境章,沒有簽註停留時間的情況,到底持有超級簽證能夠在加拿大呆多久的問題,筆者專門向CIC電話和寫信確認。CIC的答覆是如果沒有簽證停留日期,在加拿大停留最長6個月。
這令本來預期父母能夠在加拿大長住而興奮的家庭有些沮喪和失望。是啊,我們花費了大量的精力湑r幹昵氬牧希酶改副疾ㄈナ構蕕萁徊牧蝦吞寮歟 經歷平均8週等待簽證的結果,最終拿到了超級簽證PG-1,沒想到父母抵達機垱時,CBSA只同意給父母6個月的停留時間,與普通簽證停留時間無差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對於超級簽證的停留時間有無保證,加拿大移民部發言人稱,壹般情況下,CBSA官員通常會對持超級簽證的人士給予壹次2年的停留時間,但在特殊情況下,CBSA也會根據個別情況而給予不同的停留時間,例如入境者自身不湑r竿A粽餉淳茫ふ湛斕狡諏耍蛘叱鍪淨幣延忻魅坊爻倘掌詰取8梅⒀勻吮 示,移民部已在規定實施前,對CBSA官員發出指引。如果持簽證人士能夠充分說明原因,且備齊所有說明有需要停留2年,CBSA應無理由只給較短時間。 但是,最終停留期長短的決定權,還是在CBSA官員手裡,而事實上,在超級簽證有關停留時間規定:「Up to two years」也就是說最長2年,而沒有保證壹定會給予或自動給予2年的停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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