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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01 | 來源: 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魁北克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9月30日,加拿大魁北克省前省督麗絲·蒂博 (Lise Thibault )被判處18個月監禁和償還政府 30萬加元。
魁北克省法院法官Carol St-Cyr負責審理蒂博的案件,她表示,毫無疑問,蒂博在任職期間,通過報銷不當開支,從省政府和聯邦政府偷走了42萬9676加元。
她判處蒂博必須向聯邦政府償還20萬加元,向魁北克省政府償還10萬加元。
任總督期間大量報銷個人開支
麗絲·蒂博現年76歲,在1997-2007年期間出任魁北克省省督。
2009年,蒂博被指控在任職期間濫用開支超過70萬加元,把個人和家人的旅游、生日派對、餐飲、上高爾夫球課程、滑雪和禮物等的開銷作為公費報銷。
去年12月,蒂博對自己受到的6項欺詐和違背信任罪指控認罪。
沒反應
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說,當法官宣判18個月徒刑時,麗絲·蒂博沒有任何反應,她坐在輪椅上被戴上了手銬,當警員把她推出法庭時還面帶微笑。
蒂博的律師表示將進行上訴。
檢控方曾要求法庭對麗絲·蒂博判處4年徒刑和償還43萬加元。
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 趙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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