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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04 | 來源: 閆秀峰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特首 | 字體: 小 中 大
前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5日被廉政公署檢控,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下午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悉,有關廉署對曾蔭權的調查已經進行叁年,而這將是首位前行政長官被起訴。

曾蔭權成為首位被起訴的前特首
廉政公署(ICAC)5日落案檢控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曾蔭權目前已抵達廉署總部。
曾蔭權在2012年卸任行政長官前幾個月,被揭發懷疑涉及連串貪腐行為,包括有報道稱,懷疑他接受富豪款待,坐私人飛機和游艇外游,以及懷疑他用低租金租住商人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被指涉及利益沖突,他曾為此向公眾致歉。
而當曾卸任後廉政公署對他展開調查。在2015年初,廉署花了近叁年時間已完成調查。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透露,很快會決定是否檢控。據了解,律政司向外咨詢的法律意見認為應予起訴,正尋求多壹個法律意見。
曾蔭權臨卸任前被爆出多宗涉嫌貪腐丑聞,其中最有可能觸犯法例的,相信會是他在2012年2月,被揭計劃以月租8萬元人民幣(近10萬港元)的“筍價”,租住香港數碼廣播(DBC)的主要股東兼董事黃楚標名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逾6,000平方尺的復式單位。當時傳媒報道,曾蔭權精心布置“曾大屋”,由東海聘請何周禮負責室內設計,約1,400萬元的裝修費用由東海承擔。
外界質疑曾蔭權以此交換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DBC,廉署接獲舉報,展開調查。曾大屋事件更令曾蔭權面臨被立法會彈劾危機,他其後在立法會答問大會表示已為深圳豪宅預繳了壹年租金約98.5萬港元,但決定放棄租住,發言期間多次哽咽。
林卓廷指出,平價租住曾大屋壹案,或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受賄,壹般而言,純粹接受款待未有違例,但若因而影響公務,則會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是他強調,現仍未知道廉署調查時,是否會查到更多的證據,所以不排除曾或會面臨其他指控。廉署發言人則表示不作評論。
曾蔭權涉違法行為:
2012年被揭以月租8萬元人民幣的低價,租住香港數碼廣播(DBC)大股東黃楚標在深圳的6,000尺豪宅,黃就單位的裝修向曾提供意見.外界質疑曾以此交換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DBC。
2012年被揭任內接受富商飛機、游艇等款待,包括乘搭重慶首富張松橋的私人飛機往泰國普吉島及日本旅游。他其後承認7年任內,4次乘坐富商游艇及私人飛機外游,每次都有支付交通費。他並被揭乘坐富豪游艇到澳門暢游。
2007年12月平安夜,曾入住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專供賭廳大豪客入住的Palazzo套房。
2005年獲新鴻基地產“贈送”壹部1998年款的舊跑步機,但特首辦卻堅稱是“借用”。若純粹收受利益,只觸犯防賄條例第叁條,但特首不受有關條文限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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