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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05 | 來源: 今日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重慶打黑型社會管理方式,構成了曾經赫赫有名的“重慶模式”核心支柱之壹,法學家童之偉將其概括為:公權力組織以打黑為契機,以公安等強力部門對有關打擊黑社會組織犯罪的刑法第294條進行極端的擴大化運用為基礎,將追訴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活動,轉化成了權力者對社會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事務進行管理控制的壹種基礎性抓手或策略。簡而言之就是將形式司法手段轉化為社會管理方式,嚴重地突破了法治底線。
這和周永康在任時對法治的推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可不謂,嚴重違背法治與人權精神的社會治理模式。然而周永康多次對打黑除惡行動給予肯定。2010年11月周永康前往重慶調研。調研結束時,周永康對重慶模式給予了全面的積極評價,稱“唱讀講傳”“叁進叁同”“叁項制度”“大下訪”“大走訪”等活動,都是生動活潑又切實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並要求政法系統的同志尤其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這些支持,都成為薄熙來和王立軍等人重要的政治籌碼。
周的贊許,有多大程度是出於政治結盟的考慮,又有多大程度是壹種價值觀的認同,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當年那個被稱作“打黑急先鋒”的薄熙來,其實在“黑打”。彼時的薄熙來沒有想到,壹場因腐敗而引發的打黑浪潮,自己作為組織者卻在若幹年後因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推進法治事件,周永康“救了”自己
從陳良宇,薄熙來,徐才厚再到周永康,以大老虎入籠為節點,為壹個舊時代劃上了休止符,中國的法治進入了重新整頓秩序的新階段。通報周永康被調查的同時,中央還宣布,今年拾月舉行的拾八屆肆中全會,壹個主要議程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在中國無論是政府還是個人,對法治社會的認知將越來越強。周永康被查後,有人感慨說,周在任內禁止刑訊逼供,如今他自己和親朋好友們有機會享受這個待遇了,所以說,人壹定要做好事,幫人就是幫自己。雖然只是笑言,卻深刻的富含的法治社會,人人有責的道理。試想,中央在查辦薄熙來案時,若將其在重慶打黑時的壹套壓在其身上,他還有當庭辯解的機會嗎?對於法治觀察者來說,即便薄熙來被定罪是板上釘釘的事,但從審判中的抗辯程度依然能看出中國法治的成熟度。這是法治社會的體現,也是對薄的“重慶模式”的反諷。
若幹年後,或許人們早已淡忘了薄熙來被定罪的事實,但是此次審判所達致的程序正義,卻可能成為法治道路上人們心中抹不去的印跡。相信在不久將審議的周永康案壹樣會給人以法治的震撼。-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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