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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1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湯遠熙弑母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孫銘雪報道
中國留學生湯遠熙被控弑母案周贰續審。在庭上繼續播放被告被捕後錄口供的視頻。湯在視頻中否認殺害母親,並稱與母親關系親密,常陪他逛街,買衣服的品味高過女朋友。湯遠熙形容自己膽小如鼠,因為怕見血連殺雞都不敢,更不用說殺人,直言傷害自己母親者該被槍斃。而在被捕前,湯遠熙常在賭場流連(詳另文)。
在2012年9月7日拍攝的視頻中,壹個說廣府話警員盤問湯遠熙。當時湯穿短袖T恤並表示感覺寒冷,警方隨後給他壹件背心。他在錄口供期間壹直保持雙腿交叉,雙手交叉放在胸前的姿勢。
當警員詢問他:「甚麽樣的人會傷害自己的母親?」湯說:「沒有人會傷害自己的媽媽」,隨後又說,「我可以肯定,我沒有傷害我的媽媽。」警員重覆問題,湯回答說:「可能是那些有童年陰影,或是心理變態的人吧。」當問到這些人應該得到何種懲罰時,湯直接說:「槍斃。」
被指殺母 情緒轉激動
警員隨後直截了當地問湯遠熙:「你為甚麽殺害你媽媽?」湯遠熙先是壹怔,隨後沉默壹會,笑了壹下說:「我也想知道。」
接著他突然音量變大,表情激動,在說話時更是有些結巴地說:「我沒有殺我媽,她是我媽。我是中國人,也是很傳統的人,我絕對不會傷害我的媽媽。」
湯遠熙還主動表示:「認識他的人都了解我為人,膽小如鼠,因為我怕血,我連壹只雞都不敢殺,更不要說會殺人。」
形容與母關系如情侶
他表示,媽媽死後,自己也心灰意冷。而談到未來10年計劃時,他說,那時自己應該會成為壹個父親。
湯還稱,父母在2012年到溫哥華探望他時,全家人都很幸福,尤其是母親告訴他「壹生都沒這麽開心過」。
他還形容與母親關系親密,母親特別寵愛他,有時外出時會搭著他的肩膊,湯遠熙還笑著形容「就像壹對情侶」,母親甚至會吃他女友的醋。母子兩人還會壹起逛街買衣服,湯說:「她的品味比我女朋友還好。」
28歲的湯遠熙涉嫌於2012年6月7日殺害母親郭煉結,隨後在列治文2號路橋(No.2 Rd. Bridge)棄屫汎被控一假鄙弊錈4思莧詒笆罡叻ㄔ盒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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