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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10-15 | News by: 自由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重庆淫官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常宁只针对“尹文被敲诈勒索案”调查、起诉、庭审,并未深挖,该团伙中的漆建国、姜春艳、龙明珠三人没有受到任何法律追究。
2011年7月
“案中案”
常宁公安局刑侦大队控制李毅时,查获了存在李毅电脑内的多部不雅视频,涉及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刘洪汉等官员。
刘洪汉找到耒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蒋青兰,通过其向常宁相关办案警察行贿以求销毁相关视频。
(注:衡阳市纪委双规了5名常宁市公安局的警察,刘洪汉则因为发现了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也被双规。新京报曾对此“案中案”进行报道,详情请查阅《衡阳“雷政富案”三年后重审查》稿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
犯罪嫌疑人:唐国清、漆建国、姜春艳(女)龙明珠(女)、胡艺耀(女)、张秋英(女)、候雨兵(女)、伍玉平、王育华
作案40余起,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4省多地市官员和其他身份人员。
涉案金额:207.555万元
2013年底至2014年1月
衡阳市纪委查案过程中发现线索,要求常宁市公安局重查此案。
2014年2月24日
衡阳市纪委向公众通报案情,衡阳6名遭色诱敲诈干部受到党内撤职、行政撤职的处分。
2015年9月份左右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石鼓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庭审。
(据起诉书及警方调查信息)-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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