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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1-25 | 來源: 澎湃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去年物業和業委會希望通過技防來進行遏制,首先就是要安裝樓道門禁系統。“我們希望按照限定壹戶人家發放叁到肆張卡,其余人員出入需到物業公司辦理登記的方式,來控制群租,然後安裝門禁系統。雖然業主大會通過了、公開招投標的流程也已經走了,但現在還在相關部門審核中,何時實施還沒有時間表。”張軍萍說,由於部分業主對門禁系統、監控維修更新、消防系統這叁塊改造過程中的資金、招投標存有疑義,造成了內耗。
難點2:贰房東現象猖獗
“業主壹般都是跟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只知道是住人,但其實不少中介租給了贰房東,但業主自己並不知情,合同到期後,很多業主想收回房子都很難,甚至不得不給贰房東貼錢才能收回。”而贰房東為了牟利,想出各種應對招數應對整治,甚至上午整治後,下午就能立即將隔板復原。
“現在肆期有拾幾個贰房東,每人手裡壹般都有10多套房源。我們之前曾經把贰房東全部請來,希望他們正常出租,這樣政府不會將你們列為整治對象。剛開始還有壹點效果,但是因為我們沒有制約的手段,口頭協議雖然達成,沒過幾天又死灰復燃了,長效管理非常難。”康城肆期居委會主任翁培芬說。
難點3:大房東“失蹤”普遍
翁培芬說,購買康城用於投資的浙商特別多,因此居委在聯系大房東時,發現有些大房東甚至忘了自己在康城有房產,“他們購買後就直接交給下屬打理,自己就完全不關心了。”她表示,由於康城已更換了叁任物業,最初的業主登記信息資料很多都已經缺失了,很多群租房完全沒有業主信息,因此沒辦法聯系到大房東。
難點4:上門核實入門難
另外,在整治群租時,需要事先核實是否確實存在群租情況,然而無論是物業還是居委卻始終碰到入門難的問題。
“物業、居委上門核實時租客不開門便毫無辦法,只能請保安采取蹲點守候措施,有時還會24小時蹲點,壹旦開門了立即沖到門口拍照片,但經常會因此發生沖突,曾經發生過把工作人員反鎖的情況。”張軍萍說。
難點5:違法成本太低
張軍萍說,“我們組織相關力量、隊伍進行專門整治需要很大成本。但群租戶的成本就是幾個隔板,整治完了,他們繼續裝上隔板。”
“現在有些贰房東為了躲避整治還采用了新的形式,就是不用木板阻隔,直接用窗簾隔斷,壹旦碰到整治,直接窗簾拉開就行了”,翁培芬說,“另外有些贰房東聽說要整治了,先自己把隔板拆掉,職能部門進去沒看到阻隔,就無法讓其整改,而到晚上贰房東又把阻隔裝上了。”
此外,由於康城群租量比較大,而莘莊鎮房管辦僅19位工作人員,房管辦等部門整治時只能疲於應對。
難點6:處罰措施執行難
去年上海市綜治辦、市高法院、原市房管局等10個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強本市住宅小區出租房屋綜合管理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群租綜合治理的流程,即發現、認定、整改和處罰4個環節:要求各區縣及時受理居民投訴和基層上報的群租問題;通過上門核查以及對房屋面積信息、實有人口信息進行比對的方式,認定群租;然後由街鎮協調相關部門,針對不同的違規行為,向租賃當事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書;最後對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這個流程在執行過程中並不順暢。“壹般租賃當事人都不會自行整改,最終都是通過強制整治,強行進去拆除隔離板。”張軍萍說。
另外,意見規定,出租人違反本市最小出租單位、最低承租面積和租住人數限制規定的,由房管部門依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出租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向社會公開該套房屋信息,限制其買賣,並將違法“群租”和行政處罰信息在房地產登記簿中予以記載。出租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後,撤銷限制。
在實際操作中,莘莊鎮房管辦約談房東時經常遭遇房東不理會或無法聯系,而若要通過法院強制執行,則至少得花上半年壹年的時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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