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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BC省颁布新共管物业管理法规(Strata Property Law, Bill-40),修改共管物业整栋销售前,全体业主必须100%批准才能终止共管物业管理公司的条文,而新法规则只要80%的业主同意即可。共管物业涵盖从双拼屋到几百户的公寓大厦的所有建筑类型。
配图为都市发展协会(UDI)主持的法规审评团
在11月底举办的都市发展协会(UDI)论坛大会中,建商,开发商和城市规划者对此表示普遍欢迎。 BC省共管物业协会的Tony Gioventu说,物业管理公司为一座共管大厦带入太多家属连带关系,过去几乎不可能终止物业管理公司。
对于老旧共管物业业主来说,这个新法规则意味着大笔横财(Significant Windfalls)。 对于老旧共管物业公司来说,如果维护费用太高,很多业主就会退出。 Tony Gioventu说,共管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权衡维护费用和物业市场价值的平衡, 而40年是一个业界公认的典型平衡点,也就是说,1980年建筑的共管物业理论上最适合推倒重建。
大温开发商则倍受新物业管理法规鼓舞,开始积极找寻可推倒重建的老旧共管物业,某些城区已经看到新法规的巨大影响,特别是长青线沿线。上周洛歇村(Lougheed Village)几座高层出租物业被整体以1.6亿元顺利转售,3年价格翻番。 高贵林市城市规划和发展总经理Jim McIntyre说,长青线沿线有大量1985年前后建设的2-3层木结构城市屋倍受开发商亲睐。
本地产情报由建设 Lougheed Heights 的蓝天地产集团特约,加西网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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