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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5-12-17 | News by: 北美留学生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语言学习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首先,这个“professor”实在是有点……
但是!最近哪个人的朋友圈又不是被“我的paper今晚就要due了,然而final又要来了”刷屏了?但这种中英文夹杂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为在说话者的语言背景和大环境下,用这种方式才能更加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quiz、deadline、assignment、essay、mid-term”这些词都是留学生们天天接触的,反正大家都听得懂,何必要再翻译成中文呢?
反之,这句话的错误装逼方式应该是:“My论文tonight就要截止了,and then期末考又要come again了”,这绝对不能忍阿……正确姿势3:不论中文英文,反正我只管效率
——“高一暑假去了NYU……当时记得走在fifth Avenue上”
人家那条街就叫fifth avenue啊,说顺口了不行啊!因为默认你知道我在讲什么啊!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A:“你今天看NBA了吗?”B:“你今天看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盟比赛了吗?”
你瞅瞅,谁更让你无语?现在的人都求高效,谁会没事找事干呢?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中英文夹杂的说话方式,反而会让人更容易听懂你想表达的内容。另一种情况就是专业术语、行话,如果这些词用英文表达会比用中文来得更精准的话,为什么要故意绕远,给自己和别人生事呢?
正确姿势4:英文更加传神
——……对自己说,“I’ll soon be back.”
“Holy shit”的传神力度远超“天呐!(你个大便)”,就如同“额滴神啊”不能表现出“oh my God”的感觉一样,如果在中文里加一些充满画面感的英文,并不会感觉突兀,而是更加有趣。
又比如到了被表白的时候,“你追我,如果你追到我,我就让你嘿嘿嘿”和“There are two reasons why I wake up in the morning: my alarm clock and you”,你睡哪一个?!
(Three words, eight letters, say that and I'm yours. 这依旧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以上是正确姿势。然而!如果你就愿意在装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出现以下方式时,答应宝宝,请随身携带避雷针好吗?-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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