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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30 | 來源: 縱覽中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蔡詠梅歷時叁年,查閱已出版的公開資料。其中最有力的證據,是周恩來在1918年留學日本那壹年中所寫的私密日記。(這本《周恩來旅日日記》在1998年紀念周恩來百年誕辰時已出版)在這本日記中,周恩來直言不諱地道出了對其小兩歲的學弟李福景有同性戀情誼。周恩來在15歲時與李福景相識。李福景,字新慧,兩人在南開學堂(現稱南開中學)同窗兩年,有半年多的時間住在同壹間宿舍。
周恩來在日記第壹篇即表明寫日記的目的是要為自己“留個紀念”周恩來在壹年份的日記中,發現他感受到“情”與情帶來的煩惱。並且在2月9日中寫到:“戀愛是由情生出來的。不分男女,不分萬物,凡壹方面發出情來,那壹方能感應的,這就可以算作戀愛。”與此同時,周恩來卻否定夫妻關系之間有愛情成份,認為夫妻只是為了“組織家庭、留傳人種”。 由此也能解讀出周氏具有“不婚主義” 的傾向。
周恩來原本期待李福景畢業後,能到日本壹起繼續讀書,但在8月得知李福景轉往香港求學後,蔡詠梅觀察到周恩來“情緒崩潰”,日記結構突然變得散亂,甚至只得寥寥數語。而在日記中周恩來以“吾愛友”、“吾慧弟”來稱呼李福景,蔡詠梅認為這是周恩來與李福景交情親密的有力證據。
1920年,留學日本不順利的周恩來,與放棄香港學業的李福景,兩人以“勤工儉學”的名義赴法國,但目的是在英國讀書。李福景成功在英國入學,但周恩來沒能留下,這是周恩來希望的再次破滅。1913年,周恩來將自己小學時的照片送給李福景。1958年周恩來60歲生日時,李福景將照片加洗擴印,回贈給周恩來,並在背後題稱「恩來柒哥」。以兩人當時懸殊的政治身分地位,李福景如此稱呿\芏骼詞遣謊俺5摹V芏骼從肜罡>暗那橐晡至艘簧1960年李福景去世,身後事也由周恩來打點。
蔡詠梅認為,周恩來身為在毛澤東主政時期實際享有權力,甚至在形像、威望上,超越毛澤東的人物,對毛澤東的態度卻是“卑躬屈膝、逆來順受”,邏輯上難以解釋。因此蔡詠梅說,周恩來對毛澤東懷有恐懼,深怕毛澤東知道自己是“同志”(同性戀者),因為同性戀在當時的中國, 不僅是“道德敗壞” 而且是“流氓罪”行。這是解開重視自我形像的周恩來,對毛澤東采取順從態度的秘密鑰匙。
此書壹經問世,立即在中國內地引起極大反響。大陸官媒體麾下的網軍已大舉刪除網上相關內容與點評。並對該書進行全面封殺。顯示該書已超過官方能容忍的底線。而在不少網民意見中,也有壹些不滿意見,以為“有損”周恩來總理-向被捧頌成的“聖人形象”。但同性戀者的網絡則甚表高興,而在較開放網站留言的網民中則多持無所謂的態度,亦不認為這對已故的周恩來有什麼不敬。有人甚至以中共官方稱周為“恩來同志”以示對其“同志”(同性戀或共產黨員間互稱之詞)地位的肯定。
其實同性戀並非什麼“道徳瑕粗櫛 更不是什麼“犯罪行為”。只是在人群中、在“性取向”上居於少數的群體。但這種“性取向”(愛戀同性)乃古已有之,並非什麼奇事,也不能說是什麼“壞事”。 早在商周時代,我國就有同性戀現象的存在。春秋戰國及至漢代同性戀均屢見史書。視為“人類正常情感之壹”。例如西議哀帝,便與他的愛臣董賢就是壹對“同性戀人”據說,壹天哀帝早晨醒來,見董賢還睡著,哀帝欲將衣袖掣回,卻又不忍驚動董賢。可是衣袖被董賢的身體壓住,不能取出。哀帝急於上朝,於是從床頭拔出佩刀,將衣袖割斷,然後悄悄出去。所以後人把寵愛男色,稱作“斷袖癖”。又如衛靈公寵愛壹個名叫彌子瑕的美男子。壹次,彌子瑕陪靈公在花園散步,看到樹上熟透的桃子,就順手摘了壹個,咬壹口後覺得很好吃,便把剩余的部分遞給靈公。如此對皇帝大不敬,不但未受責罰,衛炅公反而逢人便誇:“彌子瑕愛孤甚矣,壹桃味美,不忍自食,與孤分而食之
從此“斷袖”、“ 分桃” 不但傳為佳話,便也成了同性戀的別名。
據《史記》、《漢書》記載,西漢皇帝幾乎個個都有同性情人。如文帝與鄧通、哀帝與董賢、成帝與張放,漢朝以後,中國帝王的同性戀之風稍有所減,但是並未絕滅。就連清朝的“拾全老人” 乾隆皇帝,也與同性戀有些瓜葛。都未受到什麼詬病。只是後來同性戀被基督教加以污名化。而宗教反對只是壹種輿論壓力。但是從蘇聯共產專制開始,同性戀便遭到嚴厲打壓。中共在大陸掌權後,更將其定為壹種犯罪行為加以懲處。真是愈演愈烈。尤其在中共開展的無法無天的“嚴打” 運動中更有同性戀者被處以槍決的怪事。這是筆者親見親歷的。
那是上世紀1983年,鄧“總設計師”不知何故龍顏壹怒,壹拍腦門,就在中國發動了壹場名為“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政治運動(簡稱“嚴打”運動)。單看這名字就是個法盲才講得出的話。任何刑事犯罪,只能核實事實依法處理。而且必須常態化依法律條文進行。哪能發起個什麼運動就“嚴打”?沒有運動,莫非就“寬打”或不打嗎?那還要法律幹什麼?這且不去說它。不過中國的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那位秦王就說過“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裡”。而我朝的鄧“總設計師”就是個無冕的天子則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所以他壹怒,壹聲令下“嚴打”。套用毛澤東年代的壹句話就叫,“讓千百萬人頭落地”。結果便冤殺了許多罪不該死、甚至根本無罪的人。在所謂嚴打中有些人可能多少有壹點罪,只是根本罪不致死。筆者卻親歷過壹樁怪事,把根本不構成犯罪的同性戀者,也判了死判並且執行了!
那時我在肆川省第肆監獄醫院,由於右派問題未獲改正,所以我雖然從事著醫務工作只能稱“就業員”。而且我從事的任何醫務工作都只能叫“勞動”----這是壹個極具“中國特色”的專用名稱,就不細講了。1983年9月的壹天下午,壹名獄吏叫我趕快帶上急救箱去獄內小監單獨囚禁室。進入那戒備森嚴之地後,看見在單獨囚禁室內壹名肆拾左右的男子滿臉都是血。我仔細壹看,血是從鼻孔內流淌出的。看守他的人告訴我,此人叫陳紹章(因為用藥必須有記錄,開處方),他是用竹筷插入鼻內企圖自殺。我於是趕快用浸著麻黃素液的棉條,塞入鼻孔內壓迫止血,並輔以冷敷。不久血止住了,可病人狂躁不安,又哭又鬧。由於“就業員”雖被視為“半截犯人”但已不穿囚服,我又穿著醫生的白大褂,他又不認識我,故將我誤認為是獄吏醫生。於是便對著我喊冤似的大叫“報告幹事我冤枉呀,說我搞了‘雞奸’要殺我呀”!囚犯稱獄吏為“管教”或“幹事”這當然又是中國特色,而世界通用的“同性戀”壹詞,加“中國特色”後,也變成了個怪名字叫“雞奸”。我當時心裡也納悶,這同性戀算什麼罪,更不可能槍斃。但在那險惡的環境裡,自已又不是整人害人的“幹事”何必去多問。於是我給他開了些消炎抗菌藥,注射了壹支鎮靜的苯巴比妥鈉後,安慰了他幾句,便匆匆離去。
後來才有人告訴我,這個陳紹章,原來還曾經是個“解放軍”戰士,文革中不知為何打成了“反革命”且判了無期徒刑,但此人壹貫不認罪,獄吏對他印象很壞。特別嚴重的是(我也象判決書那樣打句官腔),和壹個叫王天根的青年囚犯發生了同性戀關系。但在那時的中國根本不承認什麼叫同性戀,並且給它加上了“雞奸”這個污濁的惡名以後,似乎也就與強奸,輪奸壹樣成為壹種凶惡的犯罪行為了。雖然在中國的任何壹部法典裡。都找不到同性戀或“雞奸”罪。但中國當官的,別樣的本事低能,發明新名詞的本事不小。於是就將同性戀定為“流氓罪”。
正如有人說的“流氓罪是個筐,甚麼東西都可往裡裝”。所以在監獄就因為同性戀而被加刑的,我也不止壹次看見或聽見了。但壹般也就是加個兩,叁年而已。可這次陳紹章卻遇上了這個“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的“嚴打”。管你異性戀或同性戀,當然不可能是壹個人能完成的。而且還有壹個姓戴的囚犯炊事員,好像也涉入此案中,這下“好辦”了。於是便給他們定性為“流氓集團”,陳紹章被定性為“流氓集團首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大約拾多天後,在“嚴打”的“從重從快”聲中,那天我從醫院出去有事,走在路上,突然聽見有人大叫所有人原地不許動。本人哪敢不聽?只好幾乎是“重腳而立”心裡忐忑不安。接著荷槍實彈的武警,如臨大敵般地封鎖了道路,緊接著刑車呼嘯而來,只見陳紹章伍花大綁立於刑車上,背上還插了壹個死囚標。車子開得不快,經過我面前時我正好和他肆目相對。這時的他反倒拾分安祥,似乎壹切都置之度外了,而且好像還記得那天我給他看病的事,笑著向我點壹點頭。也許直到此刻他還把我誤當作獄吏,也許在他這麼多年的獄內生活中,第壹次有那麼個“獄吏”,對他既未呵斥,還帶著幾絲溫情為他止血,冷敷,問他還疼不疼?問他對磺胺藥過不過敏?雖然對於壹個醫務人員來說,這只是起碼應作的壹點事。但對壹個長期被人歧視,侮辱,損害,踐踏的人來講,其印象可能是比較深刻的。而在他即將奔赴天國的時候,我們又不期而遇,這難道不是壹種緣份麼?因此在人性的深處,大家都會有這種無言的共鳴······
隨著壹聲罪惡的槍響,陳紹章去了天國!
又 隨著時間的流逝,大約叁年以後,壹個消息在監獄裡不脛而走:陳紹章原判法院通知監獄,陳紹章原判“反革命罪”不成立,已撤消原判,宣告無罪!
死刑------槍決------無罪。是黑色的幽默,還是冷酷的現實?究竟誰才有罪?尊敬的法官們,你們敢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總理先生是否有“斷袖”、“ 分桃” 的情誼,本該歸於“死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壹類的事兒了,卻偏偏還有那麼多人去重視,去操心,去刪帖,去封網,去維護高大的形象,去為“尊者諱”, 而忙得不亦樂乎。這背後顯然都有官方的背景和意圖。而同壹件事,落在草民的身上,就是人頭落地,綁赴刑場。而且錯殺便錯殺,誰拿他當回事?直至今日,仍冤沉海底,誰都無動於衷。更沒有-個人會對此亂殺無辜負半點責任----這樣的中囯,离文明人类抵\曜跡胛拿魘瀾縟巳ǖ謀曜跡翟諢褂刑兜牟罹唷V鋇郊甘旰蟮慕裉歟部床壞街泄謖夥矯嬗卸嗌俳降募O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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