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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10 | 来源: 金融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3、金融消费者保护缺位:随着理财产品等金融创新的加快,各类金融消费纠纷急剧增加。尽管三会都设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局”,但基本无法发挥作用。原因并不复杂。三会的领导直接来自于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存在“监管者俘获”(regulatory capture)的现象,很难为了保护消费者而对金融机构“严加看管”。而且,三会既承担了“发展”金融事业的责任,又承担了金融监管与消费者保护责任,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
4、宏观审慎监管缺位:2008年次贷危机发生后,发达国家反思其中一个原因是未能实施“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中国存在同样的问题,“发展”往往压倒“审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存在行为短期化的冲动和政治周期。例如,“四万亿”期间银行激进放贷,导致如今的坏帐问题。再如,证监会在牛市放纵“两融”失控,却在熊市时收紧“两融”,这是典型的“顺周期”监管。
5、央地分层监管缺乏有效分工:传统上,金融事务一律由中央监管。但近年来各地纷纷设立“金融办”,逐步承担了包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在内的一些监管责任。但总体上看,依然是中央忙不过来、地方使不上劲。由于地方金融办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权利与责任界定,对于很多金融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仅如此,一些地方金融办把“发展地方金融”作为重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利益冲突。例如备受关注的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之所以能发展到如此规模,与云南官方的支持和背书是分不开的。在很长时间里,云南将其视为地方金融的亮点和政绩,而潜在的麻烦。
6、监管部门独立性和专业性受质疑:2015年的人造股灾崩溃以及证监会的持续“行为紊乱”,引发国际投资者对中国金融监管透明度和一致性的怀疑。在2016年瑞士达沃斯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不得不一再澄清、辩解、保证、承诺。连证监会原常务副主席李剑阁也忍不住吐槽:“如果监管部门的人才危机不解决,中国股市的危机还会一波一波的到来”。导致金融监管理念紊乱的原因是独立性的缺乏。长期以来,中国金融市场被视为一种帮助国企脱困、帮助权力寻租的“工具”,缺乏清晰的使命与目标,导致监管部门既要听领导的、又要听股民的,不停地左右摇摆,从一个错误走向另一个错误。英国《金融时报》首席经济学家马丁.沃尔夫指出:“观察人士正在呼吁中国当局提高透明度----这一点可以理解,也合情合理。考虑到他们的政治体制是“领导说了算”,这一点将很难实现”。
7、管制与监管的认知误区:长期以来,由于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中国一直对金融领域实行高度管制,充满了“父爱主义”色彩。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简政放权主旋律的影响下,监管部门又出现了该管的问题“不敢管”的倾向。这是对管制与监管的认知误区。所谓管制是事前审批,所谓监管注重的是事中事后。中国金融业应该在解除管制的同时强化监管。对于具有显着外部性的金融领域而言,金融监管的弦永远不能放松。中财办主任刘鹤在对美国两次大危机的反思中指出:“在两次危机形成过程中,监管上奉行“轻触式监管”,认为“最少的监管是最好的监管”。监管放松、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监管竞次”(race to the bottom)----各国监管机构竞相降低监管要求以追求本国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优势”。中国在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不应再重复美国的监管教训。
二、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原则与理念
由于上述巨大的不适应,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具有明显的紧迫性、重要性。对此社会各界已有共识。但对如何变革却存在众多争议,其中既有理念的差异也有利益的杯葛。笔者认为,兹事体大,要确保取得好的成效,必须明晰方向和理念。
1、要着眼于整体性变革而非局部的修补:应该认识到,诸多金融风险的出现,是因为整体的监管框架已经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混业化的趋势。这一问题靠局部的手术难奏其效。刘鹤指出:“由于金融资源具有高度流动性,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整体性,金融改革需要特别注重单兵突进和整体协调的关系,防止改革部门化、碎片化。仅在单个领域推进某项改革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反过来也会影响这项改革的可行性、可信度”。
2、要认识到金融监管部门同样存在利益,也存在“屁股决定脑袋”的激励约束问题。在日益固化的利益格局面前,靠“加强监管协调”是苍白无力的。惟有从机制设计入手,合理界定机构设置、权力和责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改变与突破。
3、没有完美的机制设计,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机制,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检讨。英国于1997年成立大一统的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被视为面向21世纪的监管,但谁也没料到在2010年FSA就被宣布解散。对于中国这样快速变化的金融体系而言,挑战更加突出。因此,机制设计应具有前瞻性,不能头痛医头,只解决眼前的问题。-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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