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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19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國內生贰胎後移民加拿大,代價太慘重!壹步走錯,滿盤皆輸
來自中國大陸的陸旭照(Xuzhao Lu,音譯)最早是以外勞身份來到加拿大,並找到了壹份在工廠切肉的工作,於2008年在雇主的幫助下,連同妻子和女兒壹起辦了移民。
不過,陸先生在申請中沒有提到的是,自己還有個兒子文斌(Wenbin,音譯),是國內超生下來的。之所以閉口不提,是害怕萬壹被發現了要罰款。他想著移民之後再把兒子辦到加拿大,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於是,小文斌就這麼被留在了國內的爺爺奶奶身邊,生活費等還是由陸先生來提供。
2010年,陸先生的妻子帶著女兒來到加拿大,很快又生下了第叁個孩子。這時,陸先生已經存夠了錢,足以應付超生的罰款。壹家人便琢磨著擔保小文斌也移民加拿大。

不巧的是,在關鍵時刻他聽信了雇主的建議,做了個錯誤的決定——等到自己入籍後,再以收養的理由申請兒子來加拿大。
2014年4月,陸先生成為加拿大公民,幾個月後以人道理由為兒子提出移民申請。在申請中,他強調——妻子因為長時間和兒子分離,已經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症,每天都在自責與懊悔中度過;老人的身體也壹年不如壹年,根本沒有辦法長期照顧孩子。
但他沒想到的是,申請被拒了。
移民官的理由是——陸先生在當初申請移民時並沒有提到文斌,法律上這個兒子是不存在的,之後自然無法再擔保,既然當時做了決定,就要承擔它所帶來的壹切後果,以後陸先生和兒子還是可以通過旅游簽證來往兩國。

最新進展:
陸先生就自己的情況提出司法復核,聯邦法院已經於1月12日展開聆訊。壹家團聚重現曙光,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陸先生當年申請自己和妻子、女兒移民加拿大時,壹定沒想到這個小小的舉動,竟然令自己付出了如此慘重的代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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