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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17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然而,据南京市房产局出庭人员介绍,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后,成之德一直没有去房产局领取两处房产的房屋所有证。两处房产共计1200万元的购房款至今仍未支付。
如今,成之德已于2014年12月过世。据悉,成之德的双亲也已过世,其和荣智丰也没有子嗣。因此,荣智丰是成之德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这两处房产如今的实际拥有人为当时的委托人荣智丰。同时,1200万元购房款也尚未支付给成众志和成竟志这两位房屋的卖家。
因此,荣智丰的行为被成众志等认为是“恶意侵占他人房产”。
英德大湾派出所出示的荣智丰身份证情况说明
房产局:程序合理合法
已经95岁的成众志是半导体电子学家,1955年回国参与半导体研究所的筹建,曾受到周恩来和聂荣臻的接见。
由于年事已高,成众志未能来到庭审现场。澎湃新闻记者从成众志所写的一封求助信中获悉,直到2010年,成众志、成竟志二兄弟仍不清楚这两处房产已经划归成之德名下。
因此,成众志等原告认为,荣智丰在此过程中严重违背了房屋原所有人的意愿。同时,他们认为南京市房产局在操作中存在瑕疵,要求南京市房产局宣告星汉别墅和宁海路1号两处房产所有权转让无效,而是重新归属成众志及已故成竟志的后人,而不是归成之德遗孀荣智丰一人所有。
庭审现场,南京市房产局认为,星汉别墅和宁海路1号的转让程序均合法,且事实充分。
这其中有一个小插曲。
星汉别墅于2007年6月15日,也就是委托书失效前一天申请并完成了所有权转移登记。然而,宁海路1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日期却为2010年4月。因此,成众志等原告认为,这已经大大超过了委托书的限定日期,应判为无效。
南京市房产局解释称,成之德和荣智丰于2007年6月8日,也就是委托书时效内申请的宁海路1号的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于该房产当时涉及拆迁,被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冻结,直到2010年3月才解除冻结。
因此在解冻之后,南京市房产局继续对成之德和荣智丰的申请进行审核,然后将该房产登记在了成之德名下,程序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关于宁海路1号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的两个版本
真假身份证之谜
然而,关于宁海路1号,也就是受冻结影响于2010年才完成产权登记的那套房产,庭审现场出现了两张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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