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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17 | 来源: 加西网 | 有5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周星驰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不挑事不手撕的就不叫娱乐圈!
向太陈岚,向华强的太太,香港娱乐圈资深的大姐大式人物,专注“追杀”周星驰两百年,昨天向太又放大招了。

这次竟然是控诉周星驰:欠钱不还+偷红酒。

对此网友们的画风都是这样式儿的。。。



看到你们这么心齐我也就放心了。。。
其实,向太与周星驰“结怨”已久,多年来,她一直孜孜不倦进行单向抨击。。。没有对手是多么的孤独啊。。。

1、对女人无情,跟女朋友于文凤都要打官司;
2、片场暴君,曾逼张柏芝剃光头;
3、装穷博同情,对老朋友见利忘义;
4、以及因为星迷一篇长文《为什么这么多人黑周星驰?》而引发的“抹黑向华强是黑社会”。。。
以上抨击,周星驰从未回应。

但是这篇文章《为什么这么多人黑周星驰?》惹怒了向太,因为没有人会愿意让自己的老公被说是“黑社会”对吧。

但其实,两人真正反目,还可能就爱是因为两个个词:黑社会+加拿大!
因为他曾经被加拿大拒绝移民,理由是黑帮成员,而他不服上诉,却被爆出更多证据。
周星驰移民加拿大辗转经过近14年的故事现在开始!
我是好累的,喘口气先:
1993年周星驰像很多港人一样开始办理申请移民加拿大。
作为当时英联邦殖民地香港居民移民加拿大比大陆居民便利的多,而且很多人有很好的英文基,周星驰的申请也十分顺利。
事情在1994年却发生突变!
加拿大移民部通知周星驰,在背景调查时CIC怀疑他与黑社会组织有关系,并涉为黑社会拍电影洗钱,且资金来源不明。
周星驰第一次申请移民加拿大遭拒(当时他并不知道是有人举报)。
1996年周星驰再度提出申请,但仍遭加拿大驻香港专员公署驳回。
他的律师表示,加拿大驻港官员认为,周星驰的电影演艺事业一向被香港向氏家族的永盛电影与三和电影控制。
据美国司法部门报告指,向氏家族是香港黑社会组织中的关键角色,所以怀疑周星驰是黑帮成员,并涉及用电影投资洗钱。
周星驰进行了漫长的上诉,最终把官司打到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
2001年8月,周星驰的上诉案最终遭驳回。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文件显示,有四份周星驰和香港三合会有关的秘密情报文件,足以判定周星驰是个黑社会“犯罪组织的成员”(三合会成员)。

后来娱乐圈指向华强就是举报之人,目的为阻止周星驰离开。

圈内人指,这才是周星驰和向太,向华强结下死仇的真正原因!
对于周星驰移民失败,向太一直否认是她或她老公告密。
并语带讽刺表示"电影圈好多人帮我们拍东西,他们一百个移民去加拿大都成功,他(周星驰)是那一百零一个不行的,那是他的问题啰!"

随后周星驰也不是吃素的!他向加拿大移民局提出三点疑问,"不让我移民,证据能公开吗?"

加拿大上诉法庭的3名法官在多伦多听取移民部代表律师汇报时指出,有关周星驰为"三合会"成员的秘密证据,不能向周星驰出示,并驳回周星驰的上诉。
主审此桉的A.M.Linden法官在判决书中一共回应了周星驰委任的大律师Barbara Jackman3个主要问题和3个附加问题。
很精彩,仔细看:
周星驰上诉的主要问题是:
基于程序上的公平原则,在加移民法桉第82.1(10)条下,如法庭断定某些资料的摘要不应公开,倘若这些摘要并不包含告密者的身份,上诉人是否有权取得这些资料摘要?
对于这个问题,林登法官的答桉是:"没有权力"。
法官指出,即使是基于程序上的公平原则,代表上诉人的律师也无权取得审理司法复核的法官认为会危及国家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资料摘要,即使这些资料摘要没有包含告密者的身份。
判决书同时也指出,在移民法桉第19(1)(C.2)条款中的"合理基础"及"成员"的解释上,审理司法复核的法官也没有犯下“错误”。
Linden法官认为,签证官基于没有向上诉人及其代表律师披露的机密资料而拒绝其签证,并没有违反其职责上的公平。
此外,从"机密资料"的性质及内容来看,审理司法复核的法官有权在这些机密资料的基础上断定,签证官在得出上诉人为黑社会成员的结论时,并没有犯错。
最后,对于审理司法复核的法官是否应用一恰当的标准去审核签证官有合理基础相信上诉人是黑社会成员的判决,Linden法官在判决书中认为基于事实,没必要对此事做出判定。

至此,周星驰一名加拿大彻底梦碎!因为黑帮移民加拿大,没可能!

人生就是这样,失之桑榆收之东隅,2013年香港影星周星驰被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及组织部批准,成为广东政协委员。

与马鼎盛、吴小莉等一样成为港籍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或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的人物参与我们国家政治事务的身份,是一种很大的荣誉。。。。。

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任期,希望你不迟到不早退多提案,星光一直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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