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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麻辣地產點評 | 字體: 小 中 大
溫哥華房市本已價比天高,但買房人還會再遇壹樁怪事。
在有些MLS(房源共享列表)上的售房廣告中,有壹些小字只有經紀人才可以看到,上面寫著在通常的標准傭金基礎上,再給經紀人現金獎金。有的標明固定獎金,有的則是和售價掛鉤,以鼓勵買家經紀提高售價。
在這樣的“賣方市場”裡,在分析師、政客和公眾還在就何種原因造成房價瘋漲的問題上爭論不休的時候,應該不需要這樣的獎金吧!
卑詩地產局的專業標准顧問Maureen Coleman說:“‘銷售獎’只有在供大於求的情況下才會使用”。
雖然,這種獎金就像“影子炒樓”等爭議做法壹樣,只要當事人是知情的,就不屬於違法,但在今天如此狂熱的市場條件下,賣方還要在正常傭金之外再額外付錢才能把房子賣出去,人們就不禁會問“這樣合理嗎”?自然,如果提供獎金可以達到更高的賣價,獎金自然可以從超額售價裡出了。

但是,對於購房者來說,這樣的獎金可能會使他們的經紀人做出有悖於他們的最佳利益的事情,以更高的價格成交或者不帶他們看無獎金可拿的房子。
壹位經紀人說:“買方經紀讓客戶多付錢來拿獎金,這講得通嗎?”
目前尚不清楚在多少銷售中存在這種獎金。卑詩地產局(房地產議會)說,上周他們收到過壹宗投訴。
不過,記者花了壹個多小時,在MLS的經紀人版上仔細查看,找到了另外八個提供這種獎金的住房房源,肆處已售,另肆處仍在掛牌。
有壹個5臥5浴位於本拿比南的住房,要價118.8萬,是由C地產掛牌的,就提供有5,000元獎金(除了售價首10萬3.255%和其余1.15%的標准傭金之外)
在本拿比中央公園附近,壹個由C地產掛牌的4臥4浴贰聯房(孖屋)給買房經濟提供了如下報價:“如售價為146-151萬,買方經紀人增加3000元獎金;如售價為151-155萬,買家經紀人增加 9000元獎金;如售價高於155萬,在買方經紀人的傭金中增加獎金14,000元。”
本拿比靠近鹿湖的壹套房子,成交價為232萬元。為此,買方經紀C地產得到賣方經紀的傭金和獎金為,平常的首10萬元售價的3.255%加余額的1.1625%,再加20,000元獎金。
在經紀人版的MLS上,西溫壹套5臥3浴的房子,成交價為316萬,由S地產銷售,提供給買方經濟首10萬元3.22%和余額1.15%的傭金,再加22,222元獎金。
溫哥華,UBC校園內壹套復式套房的成交價為103萬,買方經紀可以在標准傭金外可再得20,000元獎金。
地產局要求,房地產經紀須向其事務所提交壹份表格,透露報酬的細節,包括傭金、現金獎勵和非貨幣性獎勵如“航空裡程”等。卑詩地產局發言人Marilee Peters通過郵件說:“在審計或調查中,地產局可能會要求提供這些文件供我們審核”。
卑詩地產局副行政總裁Larry Buttress向買賣雙方做出了以下建議:
“如果售方經紀建議你提供獎金來獲得報價,要問‘為什麼’。在目前的房市情況下沒有理由向買方經紀提供獎金。獎金只有在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才有用處,而溫哥華目前的情況正好相反。在價格變化迅速的市場上做出定價不容易,所以地產局鼓勵賣方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房產價值,包括詢問用什麼樣的參照價格。”
“買方應確保在報價前收到經紀人交給的書面說明,寫明其希望從交易中獲得的傭金金額(包括任何獎金)。是否會有多人報價是不可預知的,最高的出價可能比別人高得多,所以在出價前,多向經紀人詢問參照房價,以做出合適的出價。”-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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