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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4-30 | 来源: 吕乃基博客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由此可见,原始宗教在观念与仪式中包含着原始人对自然的某种正确认识。即使错误的部分,大多也是“出于猜测或错误类比的不正确的科学,这在性质上和宗教是完全不同的”[⑧]。“原始宗教将人与自然,已知和未知联为一体,填补了原始社会人们心灵的空虚,也表现了人们求生存的愿望。由此,原始科学的影子也得到了某种体现。”[⑨]
文学艺术中无疑也有科学的影踪,譬如说普罗米修斯盗火和史前岩画。
关于普罗米修斯的神话涉及技术的起源。普罗米修斯本人是一位能工巧匠,他盗火给人类而受罚,人类因有了火而摆脱上帝自立。在这里,火代表了技术,人因发明技术而不断发展。在荷马史诗和希腊神话中不乏科学的内容。
史前岩画代表了原始艺术,野牛的生动图像表明原始人拥有某种解剖学和运动学知识,甚至利用岩壁的天然凸凹成功地创造了令人惊讶的三维效果。原始音乐则反映了古人对天籁之声的模仿、理解和抽象。反过来看,古人的科学,特别是技术,充溢着艺术气息。音乐舞蹈等多种艺术的起源即与技术有关,甚至技术操作本身就是艺术,自娱自乐(古代的技术为“技艺”,西方为“art”),给人诗意的享受,具有艺术化的倾向,如庖丁解牛“合于桑林之舞”等。需要指出,“对于旧石器的人来说,艺术是一项严肃的事务。它的实际目的显然几乎全然不是为了赏心悦目,而是希望增加兽类肉食”[⑩]。
火和弓箭,学蛙鸣以求雨,普罗米修斯盗火和史前岩画,这些是科学吗?它们是科学的源泉,是科学“水系”的组成部分,是科学之树的根须,但不是科学之河的主流、干流,不是科学之树的主干。
原始科学的多种形态有两个含义。其一指带有人类形形色色的活动印记的科学;其二,指属于或“嵌入于”不同部落的科学。
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以及宗教,它们在原始时期并无区别,在主观上,都体现了“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这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这是艺术以及一切行为和知识的根本和必然的起源”[11]。这种冲动出于不同目的,由不同途径投射到同一领域,也就是人类的各种活动及由此得到的各种成果。科学表明智慧,技术显示能力,文学艺术蕴涵情感,宗教折射恐惧和祈望,让恐惧释怀,祈望得以实现。这些方面的综合,大致就构成了真善美,构成一个完整的人。这里仅简略分析了有限的四种,n种意为人类活动的多样性。原始时期人类活动的所有动机都集中到生存,没有分化。所以,如果说原始科学有n种形态,也可以在同样意义上说原始艺术、原始宗教的n种形态。
居住于不同自然环境,从事不同活动,具有不同生存方式,必然形成为部落所特有的隐性知识。在特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他的亲属”自然与众不同,鄂伦春人的巫术与尼罗河畔的古埃及人的巫术相去甚远。在古代艺术中,希腊人作品上的线条多为线段,中国人的作品上则喜用曲线。即使乘法表和历法,各地仍有自己的烙印。印度人发明了0,几何学诞生于古埃及人丈量土地的基础之上,如此等等。可以说,在远古时期,有n个部落就有n种科学形态。各部落、各民族的科学与文化都会在人类尔后的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其中,有些民族的科学乃至文化日后为更多人共享,也就是为人类的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n种科学形态的以上两种含义,前者在于主体向外界的种种投射,它们本是相通的,随人类活动的不断分化而走上各自的发展道路,以至发生科学与文化的对峙;后者在于不同的客观条件,本来“不可通约”,随着部落、民族之间的不断交往,随着嵌入于部落中的隐性知识和编码知识不断抽象、提炼为非嵌入编码知识而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共同基础,以及随着对不同客观条件的不断超越而日益趋同,这就是以实验和假说为核心的一整套科学方法,相对严密的科学理论,以及为科学界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这就是科学的干流、主流,这就是科学这棵大树的主干,为科学界进而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科学”。
中国的阴阳五行、易经,是科学“水系”的组成部分,是长江黄河的源泉之一,并不是主流;是科学之树的树根,在其特定的语境中汲取营养,而不是树干。
所谓科学素质,无疑是指科学界所共同认可的内涵与外延,并不存在“中国特色”的科学素质。
眼下的“科学素质”之争,在科学界,是学术之争;但在“有关部门”,则关系到中学之体,涉及到意识形态和话语权之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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