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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5-06 | 來源: 美聯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周肆(5日)在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壹名公設辯護人表示,在耶魯大學醫生被殺案中,檢方為了能夠使其受審而強迫患有精神病的被告吃藥違反了相關規定。
助理公設辯護律師馬克?拉德馬切爾(Mark Rademacher)對最高法院法官表示,違背被告王立山(LishanWang)意願強迫他服藥的做法,違反了2003年美國最高法院出台的壹項規定。
王立山在上訴中還表示,強迫他服藥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讓他身心都受到了傷害。
檢察官南希?沃克(NancyWalker)則對此持不同看法,她表示王立山壹案采取這種做法聽取了專家的意見,盡管少見,但是這種做法有先例可循。
最高法院最後會得出什麼結論將在未來幾個月揭曉。
作為壹名來自北京的中國公民,王立山被指控於2010年槍殺瓦金德爾?圖爾(VajinderToor)醫生,同時還被背負另壹起謀殺未遂的指控,當時他曾對圖爾懷孕的妻子開槍,不過後者並未受傷。
官方表示,這起槍擊事件源於2008年王立山和圖爾在紐約壹同工作時起的爭端。當年王立山因為和圖爾以及其他同事之間的壹系列爭議,被他們共事的醫療中心開除。
拉德馬切爾表示,王立山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王立山在此案件中壹直堅持自己出庭,直到去年法官判定他喪失行為能力。目前他在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不過他仍然堅持自己有足夠的行為能力,並且不需要藥物治療。
“沒有爭議的是王立山的確有精神疾病,他沒有受審的行為能力,但是同時也不能因此就侵犯他的個人權利。”拉德馬切爾說道。
拉德馬切爾還表示,檢察官沒有提供“清晰且足夠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相關藥物治療能夠讓王立山恢復受審行為能力的同時,還不會出現削弱他為自己辯護能力的副作用;也無法證明強迫藥物治療是有必要並且在醫學上來說是合適的手段。
康涅狄格州的美國民權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Connecticut)正在督察王立山案件。
“壹些重要的權利正被侵犯。”該組織的法務總監丹?巴雷特(DanBa??rrett)說道:“任何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不管罪行有多重,都有權利不接受可能導致他失去為自己辯護能力的治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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