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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6-05 | 來源: 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高官寫寫書立立功,減刑文藝又神秘。“伍毒書記”張贰江,2002年因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鑒於張贰江在獄中積極著書改造,監獄方於2005年11月對其減刑壹年。其後,張再次減刑兩年六個月。因卷入“上海社保案”落馬的國家統計局前局長邱曉華在監獄待了半年時間便重獲自由。因有立功而被減輕處罰的貪官不在個別,比如,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長杜崇煙,等等。至於具體的立功細節,公眾無從得知。
高官最後殺手鑭,保外就醫壹去不復還。陳希同在1998年7月3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從被逮捕之日起計算,按原刑期需要到2014年2月才能獲釋。但2004年,陳希同因健康問題被緊急送往北京復興醫院。自2006年8月下旬起,陳希同獲得有條件的保外就醫。據曾經擔任陳良宇刑辯律師的高子程介紹,高官們壹旦保外就醫就很少回去。他們大多年老體弱,容易通過就醫的途徑獲得獄外執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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