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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西網 | 有16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回中國簽證 | 字體: 小 中 大
由本月2日起,凡香港出生的加拿大籍人士都不獲中國簽發10年旅游簽證,除非當事人之前已曾獲發該簽證。
而在香港以外出生、包括澳門及內地的人士則不受影響。
據明報報道,新政策推出前並無預告,到目前為止也未有任何官方機構出面解釋原因,也無指示這批加籍港人應申請何種證件往中國。
有代辦中國簽證的旅行社表示,新政策實施後,至少已有兩名在當地出生的青少年,因其父母是香港出生的加籍港人而被中國簽證服務中心拒絕辦理中國簽證。
他們原本參加了壹個40人的暑期中國游學團,但現在申請不被接納,簽證中心又沒有明確指示應申請何種證件,只含糊地說要去總領事館申請“旅行證”,但手續如何、要具備何種證件就沒有說清楚。
據悉,兩名青年在多倫多出生,當兩人提交當地出生證書後,中國簽證服務中心發現兩人父母是香港出生,就拒絕接受兩人的申請。
至於為何父母在香港出生的“土生”人士不能獲發中國簽證,中心並無解釋。

兩名加籍男子辦中國簽證遭拒
香港出生加籍香港人不獲中國簽證,據說是有法理根據的。
根據中國國籍法規定,有中國公民透過定居而取得外國國籍,中國國籍自動消失,再不具備中國人身分。
但根據中國國籍法在香港行使的規定則有所不同,所有香港特區出生的居民都是中國人,他們透過定居取得外國國籍後,除非申辦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仍是中國籍人士,即其中國國籍不會如中國內地人般自動取消,所以邏輯上沒理由自己國家向國民簽證的。
香港特區政府的出入境條例明言,所有特區的中國公民,除非已被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否則所持的任何外國護照,皆被視為旅游證件,而非國籍證明。
所以,加籍港人回香港時,即使以加拿大護照入境,仍被視為是中國人。
加籍港人在加拿大所生子女,在中國政府眼中,他們究竟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要視乎當時父母的身分。
根據特區法例,除非加籍港人已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他們仍是中國人;而中國國籍法規定,父母皆為中國人,他們在海外所生子女雖獲出生地承認為該國公民,但中國政府仍認為其為中國籍。
按上述規定,除非加籍港人已退出中國國籍,否則其在加拿大所生子女,應仍是中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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